本报6月17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陈剑辉) 日前,市检察院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利嘉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举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议签字仪式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此次与市检察院签订的协议明确了在利嘉中心工程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并由福清市检察院协助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警示教育、预防信息报告、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等预防机制;明确项目部在外部劳务队伍选择、物资设备采购等环节,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推进廉政准入制度。 协议签订后,市检察院又组织项目经理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40余人参观福清市廉政文化展览馆,并讲授警示教育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