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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本报7月4日讯(记者 陈希龙)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福清市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已出台,我市初中招生总体方案仍是“免试,按户籍相对就近入学”,凡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户籍划片相对就近安排到初中入学。其中,城区(指玉屏街道全部;音西街道的凤山、融西、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筹备)、融侨城(筹备)社区,音西村霞盛东园片、音埔自然村;龙山街道的东皋、融东、瑞云、瑞亭社区、龙东、东刘、玉峰村;龙江街道的龙江社区;宏路街道景江社区)户籍学生仍采用自报、定向及电脑派位招生办法进行招生。

  据悉,户籍在我市、跨镇(街)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应办理回原籍升学手续,安排户籍所在镇(街)初中入学。城区户口迁入或变动时间限至2014年5月31日前(以户口簿登记日期为准),逾期者按原户籍安排升学。城区户籍学生回城就读及农村各镇(街)学生回户籍地升学或跨镇(街)升学的手续办理时间截至7月11日。户籍在我市,在我市以外地区就读、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1日前持学生档案到市初招办报名,由户籍所在镇(街)安排到初中入学。本省外县(市)区学生回户籍地升学,家长应先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再到市初招办凭介绍信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领取学生档案手续;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回户籍地升学,家长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初招办办理领取学生档案手续,时间截至7月11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工作,由各镇(街)招生办按省、市有关精神负责安排,除少数生源爆满的学校外,凡“三证”(即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应就近安排升入初中;因城区户籍初中生源饱和,城区学校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城郊尚有学位余额的初中入学。

  城区户籍学生自报、定向及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分步实施。自报录取工作于7月7日至11日进行,凡愿意到元洪高级中学就读的原融城街道户籍毕业生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该校按报名顺序收满为止;凡愿意到融城中学就读的玉屏街道融北社区户籍的毕业生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凡愿意到滨江中学就读的音西街道音西村音埔自然村、凤山社区、融西社区及龙江街道龙江社区户籍毕业生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

  定向录取工作也于7月7日至11日进行,龙山街道龙东、玉峰、东刘村户籍毕业生定向录取元洪高级中学;南岭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定向录取元洪高级中学或周边学校;玉屏街道石井村户籍毕业生定向录取融城中学;音西街道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筹备)、融侨城(筹备)等社区,霞盛、广兰、东桥、园中、新厝自然村以及宏路街道景江社区(指江滨御景和富贵世家二期楼盘辖区)户籍毕业生定向录取滨江中学,其中江滨御景和富贵世家二期小区业主子女升学报名时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直系血亲关系户籍(即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入学生源在同一户口簿上)等材料,于7月11日前报初招办审核;涉及东部新城开发建设征地工作的龙山街道玉塘、倪浦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定向录取元洪高级中学或周边学校;招生学校在编在岗的融城户籍教工子女定向录取。其余融城户籍小学毕业生参加在7月下旬举行的电脑派位录取。

  除城区外,我市其他镇(街)划片招生将于7月17日—22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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