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跟朋友开开心心地在酒店吃饭,结果摔断一颗门牙,酒店不肯承担责任,太让人生气了。”3日,市民吴女士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她近日的遭遇。 6月30日晚上,家住长乐的吴女士与朋友在二环路电建二公司对面的崇三楼客家汇餐厅就餐。晚上9时15分许,吴女士准备买单时,不慎在4楼楼梯口跌倒,摔断一颗门牙。吴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地面上有许多水,很滑,且地面上没有任何防滑垫及警示牌。 吴女士说:“我当时要求领班去叫经理来处理此事,但领班离去后,再未出现。”吴女士只好先到附近诊所简单处理伤口,然后返回长乐。此后,吴女士在长乐市梅花齿科种植诊所补种了一颗塑料牙,花费8800元。 7月1日下午,吴女士再次来到福州,要求酒店负担医药费。吴女士告诉记者,当时酒店副经理潘先生承认酒店有责任,但说处理此事要请示周总经理,同时提出不肯承担全额医药费。对此,潘经理解释说:“我们希望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吴女士的伤要经过司法鉴定。” 周总经理与吴女士约定于3日上午10时在酒楼面谈,但面谈不欢而散。周总经理坚持走司法程序,并说如果认定是酒店的责任,他们会承担医药费。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酒店已将此事报告工商部门与派出所。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事情进展如何,本报将持续关注。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