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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纪委监委查处3起收受礼金等典型问题

  福州新闻网4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福清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了3起收受礼金、违规送礼金和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并予以通报。

  1.海口镇国土所原所长郑金华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5月19日,海口镇晨光村村民张友爱(非纪检监察对象)为了旧房改建事项,通过时任晨光村村委会主任张明忠,送给郑金华面值2000元购物卡,郑金华收下并提供帮助。此外,郑金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郑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张明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海口镇梧屿村党员林维法违规送礼金问题。2013年3月,海口镇梧屿村村民林维法为了违章建房,请求时任海口镇村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俞建旺(另案处理)对其违建给予关照,并送给俞建旺2000元礼金。在俞建旺帮助下,林维法抢建成功。林维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原主任陈存善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3月18日,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分别以“庄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补贴”和“糖果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补贴”名义给12名员工发放补贴,两次共计发放24840元,陈存善从中分得2760元。对此,时任福清市东皋水库管理中心主任陈存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陈存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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