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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台凹槽惊现1万元 贪心女顺手存自己银行卡

中国网8月21日讯 银行柜台存钱的时候,发现柜台凹槽竟然多出一万块钱,福清女子王某芳顺口将存款金额从3万元改为4万元。8月21日上午,经由民警的规劝,王某芳将一万元现金归还失主王某英。

8月19日上午8时许,晋江当地市民王某英走进晋江梅岭派出所报警。“我当时以为都拿了,到家才发现少了1万块,就马上去找银行帮忙了,但银行到今天都没结果,我就只能找你们了。”王某英说,八天前,她到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一银行取6万元准备给厂里的员工发工资,银行工作人员将6万元放入柜台凹槽后,王某英一时粗心竟落下一沓钱,拿了5万元就离开了银行。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至事发银行调取监控视频,监控上显示王某英在柜台取完钱后,排队排在王某英后面的一名女子到柜台存款。据银行工作人员反映,该女子叫王某芳,当天存了4万块钱。“当时那名女子跟我说要存3万元,我从凹槽拿出钱却发现是4万元,那个女的马上就说是存4万元。”当日当值的银行工作人员向民警反映,但银行联系过王某芳,但遭到了其否认。

随后,民警电话联系了王某芳,向其说明情况,告知监控已将其紧随王某英之后存款的事实记录下来,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劝说王某芳将钱归还失主,但王某芳当时人已在回福清,其表示将于两天到派出所归还现金。

8月21日上午8时30分,王某芳便如约来到梅岭派出所,经与民警交谈后,随后至当地银行取得1万元现金交还失主。

民警表示: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如果金额较大拒不返还的情况下会构成侵占罪,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拾款人主动归还,失主放弃追究其责任,拾款人方可免于刑事处罚。(冷竹 庄凌龙 颜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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