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人员的说法让陈先生无奈,协调后,商家为他更换了车灯 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谢雄)在保修期内的小车车灯遭积水浸泡后出现水雾,维修人员却说这种情况很正常,只要在太阳底下晒几天就可以解决问题。这一说法,让福清市民陈先生哭笑不得。日前,经过福清工商部门的调解,商家同意为陈先生更换了车前大灯。 原来,去年9月份,陈先生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便将车送到了福清某汽车修配有限公司进行维修,并更换了车右前大灯,商家承诺予以保修1年。 今年6月25日,福清城区出现积水内涝,陈先生的车也惨遭积水浸泡了好几个小时。积水退后,陈先生清洗车时,发现车的右前大灯进水了,车灯内壁满是水雾,而车的左前大灯是原装的,就没有出现该问题。于是,陈先生赶紧与这家汽车修配有限公司的售后维修人员进行交涉。 “车大灯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只要在太阳底下晒几天就好了。”售后维修人员这样告诉他。陈先生无法接受这一荒谬的解释,他认为是更换的车灯密闭性不好才导致进水。与维修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近日,陈先生只好向福清市工商部门求助。 福清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车前大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