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了解政法干警的一扇窗——“平安福清”建设巡回宣讲活动撷影 广播电视大楼演播厅“七一”专场宣讲 7月17日,在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中,“平安福清”建设巡回宣讲活动在市司法局会议室落下帷幕。这场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组织发起的宣讲活动历时近2个月,由6名政法干警、记者、律师、普通市民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到我市政府部门、城区中小学校、镇街(村、社区)片区等地开展12场精彩的演讲,为普通市民了解新时期政法干警的风采打开了一扇亮窗。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宣讲团成员均是以亲身经历或以发生在身边的实例为蓝本,用简单朴实的语言再现了我市推进平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动人画面。一件件真实而感人的事例,让人们对政法干警有了全新的认识,真切地感受到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是那么的有血有肉,需要大众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他们又肩负神圣的职业使命,为保一方平安需要冲锋在前,需要更多的嫉恶如仇,需要严明执法,需要铁肩担道义,需要更多的担当…… 司法有“情”: 80后法院干警的从业感悟 “法官的职责不只是一纸冰冷的裁判,不仅需要司法的‘力度’,更需要司法的‘温度’。法律无情,但法官有爱。”讲述者王娟,是一位80后的法院干警,她在跟随前辈们处理一个个案件的过程中,深刻地领悟到 “法官”这份职业的多面性。 有一件事让王娟记忆犹新。2007年5月22日,农民工王平旺、王平贵兄弟俩两个年仅1岁的女儿在一起玩耍时,不慎掉入驻融某部菜园内的蓄水池,姐妹俩双双溺水而亡。遭遇此变故后,他们悲痛不已,两夫妻分别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部队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被告认为自己不存在管理上的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经办法官立刻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被告一方确实不存在过错。于是,法官们想方设法化解纠纷、做好调解工作。但由于王平旺、王平贵兄弟俩有一个配偶因年龄较大生育困难,最后,法官主动与民政局联系,帮助原告从福利院领养了一名女婴,还帮忙办理了落户手续。这让原本悲痛不已的原告,在心灵上获得些许慰藉。 多年来,福清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将法庭变成特殊的课堂,将帮教延伸到法庭外,法院还牵头成立“新生基金”、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一系列措施为失足少年点亮了一盏盏希望的明灯。 深入城关小学为小朋友宣讲 刚柔相济: “检察官妈妈”的温情守护 检察院政法干警苏珺珺,用朴实的语言来讲述她身边那些“检花”的故事,给人以别样的温暖。 2009年“三八”节,检察院在为福利院残障儿童献爱心时,细心的女检察官们却发现了一个健全的小孩—小军。小军原有个温暖的家,但2006年4月的一天,其父母因琐事发生争执,父亲一拳导致母亲脾脏破裂而死。母亲身亡,父亲服刑,小军的生活被彻底改变了。小军的父亲本身是孤儿,最终小军被送入了福利院。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检察院女干警们利用休息时间主动联系小军的外公,给小军的家人做思想工作。同时,检察院女干警们集体向院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了2万元救助基金,资助小军的学习和生活,让小军再次拥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当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当失足少年迷途知返,当孤寡儿童再次拥有一个家时,市检察院的“检花”们都为她们能献出绵薄之力而感到欣慰,她们因此被称为“检察官妈妈”。 斗智斗勇: 公安刑警保卫一方平安 “作为公安刑警,我们的使命就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给群众一片晴朗的天空”。这是福清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黄贞武给年轻干警林盛上的“第一课”。现任福清刑侦大队情报中队副中队长一职的林盛讲述师傅黄贞武的从警故事,言语中充满了对这位人民公仆、党员干部楷模的崇敬之情。 黄贞武从警19年,把刑侦工作当作一项造福百姓,实现自身价值的事业,他的言行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位刑警。2003年7月,他担任情报中队中队长后,在短短的几年内,他以榜样的力量打造出一支“最团结、最敬业、最有战斗力的”队伍。情报中队成立以来,他成为福清市侦破大要案的一把尖刀,在他的带领下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近2000名,侦破各类案件3000余起,其中命案百余起。 作为刑警,每一起案件的侦破都是一次挑战,同时也是一场智勇的较量,只有怀着对工作的无比执着,心细如发,潜心钻研案件,才能不畏艰难取得最终的胜利。2001年7月29日,他接手主侦福清渔溪“7.27”杀人碎尸案,他充分利用各种侦查手段,经过两天两夜的分析研判,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缉拿归案,一举破获了积压了5年多的省厅挂牌督办的福清渔溪“9.6” “3.8”、“5.8”系列杀人碎尸案3起。 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长年不间歇的工作对黄贞武来说如同家常便饭,即便节假日也难以与家人相聚,他的内心有着对家庭太多的愧疚,但人民警察的使命又让他不得不做出各种取舍。 去年“清网行动”工作中,他带领情报中队追逃专班奔波于全国各地,抓获各类逃犯,为我市公安局“清网行动”取得圆满成功添上浓重的一笔。 宣讲团成员由政法干警、记者、律师、普通市民组成 执正义剑: 为弱势群体撑起晴天 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对律师存有偏见,认为律师是专门为坏人讲话,认为律师只是为了赚钱,不会为百姓办实事。讲述者谢廷芳用身边的实例改变了人们对律师的看法。 她例举了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主任——翁凡律师。长久以来翁凡律师以他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扶贫济困献爱心等各类公益性活动,被授予中国好人榜“诚实守信”好人,成为律师行业中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2009年8月,翁凡作为未成年人林某故意伤害一案的指定辩护人,通过认真调查和细致分析后,指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是防卫过当,且认罪态度较好,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请求法庭对其免于刑事处罚。法庭最终采纳了翁凡的意见,依法对林某判决免予刑事处罚,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林某的合法权益。 2010年12月,在翁凡的努力下,福清市首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成立。法律援助站设立至今为止,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83份,办理案件17件。该援助站的成立极大地方便困难群众更好得到法律援助服务,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一桩桩呈现在眼前的事例,都让人真切地感受到律师是执正义之剑,让法律在当事人身上体现公平公正。 张驰有度: 公安民警创新社会管理 宣讲者吴凤至是一名记者,与公安民警接触比较多,经常近距离体会民警的执法难度,也从中看到他们工作的辛苦,更看到各种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招数。 无论是协调事件,还是处理治安条件,或是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人民警察大多能全力以赴保民平安,为民解难。从石竹派出所民警们处理的事件中,可见一斑。 一对在学校食堂打工的外来工夫妻,利用晚上时间到公司食堂揽活,却在一次下班途中,因为搭乘熟人的顺风车不幸发生车祸,造成丈夫身亡。这一伤亡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涉事多方都认为自己无需承担责任。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不走法律途径,整天到处哭闹,严重地影响了学校、工厂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了解情况后,石竹派出所民警,当即安抚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