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到长乐90后女子,因害怕被赶出家门,偷光“婆婆”金首饰 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林钿光 本报讯 “老公”说要把她赶出家门,她想总得给自己赚点“青春补偿费”,于是就把“婆婆”的金首饰席卷一空。湖南姑娘范某没想到,偷自家人也算“偷”。近日,长乐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3年,罚款1万元。 范某17岁就外出闯荡,到江西赣州打工。在那里,她认识了长乐小伙冯某,冯某比她大9岁,平时对她颇照顾,时间久了,两人也暗生情愫,成了男女朋友。2010年8月,19岁的范某跟着冯某回到长乐乡下老家,两人按照农村风俗办了酒宴,之后就住在了一起,但一直没有领结婚证。 恋爱的热乎劲一过,年龄差距上的矛盾就显露出来了。长乐人习惯清淡口味,而湖南妹子爱吃辣,平时难免有摩擦。去年11月,范某跟冯某因为琐事大吵一架,冯某气急了,说了一句气话:“你再这么不懂事,就给我滚!”听者有心,范某心想,自己年纪轻轻就嫁到外地,万一将来真被赶走了,至少得赚点“青春补偿费”。 范某想起“婆婆”的卧室衣柜里有个锁着的抽屉,平时从不打开,神神秘秘的。有天傍晚,她用螺丝刀偷偷撬开衣柜,里面居然放着5000多元现金,还有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等各类首饰,事后估价33000多元。范某将这些金器和现金席卷一空。 这一切,冯某毫不知情。他还觉得对娇妻乱吼,有点对不住她,事后又主动和好,两人仍然同居。直到今年4月,冯某的妈妈发现金器和现金不翼而飞,报了案,最后警方锁定范某,经审,后者供认不讳。长乐法院审理认为,就算是领了结婚证,范某窃取他人财物,也是盗窃罪。鉴于范某确有悔罪表示,“婆婆”也愿意原谅她,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