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法院判决福清承包户胜诉 林权证还是办不了(图)

争议

未召开村民大会

就把林地承包出去

今年9月1日,东际村民委员会向福清市林业局打了一个报告称:“2002年,我村与黄先生签订的营造巨尾桉合同,因历史遗留问题,与村民存在较大争议。经镇、村协商无果,为避免发生严重后果,有关发放林权证问题请慎重。”福清市渔溪镇林业站对该书面报告签注意见为“情况属实”,渔溪镇政府表示:“同意林业站意见。”

记者电话采访东际村村主任吴某,但其接听后,得知是记者,便挂断了。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该村村书记吴志强。

吴书记告诉记者,村民主要的意见是:当时的村委会重新把林地发包给黄先生,但未召开村民大会,原众多承包户表示希望自己的林地自己来种果树,一直也在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由于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存在争议,所以村委会也不能给黄先生办林权证盖章签字。

症结

林权登记条例规定

无权属争议才能办证

9月22日,福清市林业局林权登记中心回复黄先生称:“你与渔溪镇东际村集体承包的山地,因利害关系人渔溪镇东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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