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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七县(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出台:福清设30个部门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七县(市)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日前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整合后,永泰、闽清、罗源设置22个部门,闽侯、长乐、连江设置24个部门,福清设置30个部门。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要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和市委提出的“改到位、放彻底、管得住”的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之间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

  新闻回顾:五城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四区均设21个部门

  福州新闻网11月11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各区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日前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整合后,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应减少,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四区均设置21个工作部门,马尾区设置23个工作部门。

  动态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政府职能转变主要任务是: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理顺关系、提高效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切实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各区改革方案同时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定期对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凡是与公共利益无关,市场竞争机制、行业组织可自主调节,或行政机关采用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保留为行政审批事项。

  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能下放的全部下放

  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基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全面清理取消。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需要上级政府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由区政府汇总后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意见。

  同时,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审批的权限范畴、法律法规依据、审批环节和流程、审批时限等,并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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