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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福清市40万人次获新农合补偿2亿多元

  本报11月14日讯 (记者:见习记者 陈丽婷) 记者昨天从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共有40.4438万人次参合农民获得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达2.782亿元。

  据统计,今年1—9月,我市新农合共补偿参合农民40.4438万人次,其中,特殊病种门诊补偿37255人次,补偿金额达2051.06万元;普通门诊补偿294500人次,补偿金额达564.99万元;住院补偿69096人次,补偿金额达21745.32万元;大病补偿3587人次,补偿金额达3467.23万元。

  据了解,2014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410元,其中政府补助340元,农村居民个人缴纳70元。全市共计106.5743万人参加新农合。今年以来,我市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补偿实行社区市级统筹,县级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提至10万元。同时,我市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把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21类疾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大病,实行“定点救治、定额补偿”,新农合基金按定额费用的70%支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再按定额费用的20%给予医疗救助。此外,我市还进一步完善新生儿参加新农合的政策措施,开展医疗联合双向诊疗工作,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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