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8日讯 (记者:陈贤清) 交了订金计划拍婚纱照,可最后婚约生变,影楼不肯退还订金。最后,在工商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当事人郑小姐拿回了订金。 郑小姐和王先生相恋多年,他们计划在今年结婚,并在渔溪镇一家婚纱摄影机构预付了1000元订金,预订了价值4999的婚纱套餐。没想到,他们的婚约突发生变。郑小姐伤心欲绝,找到摄影机构要求退还订金,可商家却以“已经制好相框”为由,不予退款。无奈之下,郑小姐向渔溪工商所求助。 工商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介入调解,经协调,郑小姐付了200元相框的钱,拿到800元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