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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 律师认定:发生事故几乎是必然!

2010年的“8·24”伊春空难致44人遇难、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该事故经过多方调查,被认定为典型的“多因一果”。

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认为,当时气象条件不好,齐全军没有返航,与领导的要求有直接关系,因为飞机上有要客。据张起淮介绍,会见时,齐全军曾说,他手里有要客名单,下面有领导在接机,返航对商业信誉有影响。

不仅如此,张起淮认为,空难还存在诸多原因。如机场建设时存在很多问题,但迅速地“验收合格”;空难发生时,两名飞行管制员有一人不在岗。同时,因经费短缺,航空公司无资金培训空姐救护技能;发生事故航班的空乘人员少配一人,安保和空姐还是新婚夫妇;航班机长和副驾驶都首飞伊春,却未告知机场;飞行“特选包”未收到,危险地形警报仪虽开通了,可机组不知道等。

“有这么多问题,发生事故几乎就是必然的。”张起淮说。每次空难共同的原因是在安全问题上防范不够、预计不足。希望法槌敲响行业警钟,强化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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