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良给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借粮款收据原件是一张黄色老宣纸,上面写着:今承湘店乡(后更名南向店乡)保庄张炎山先生借给本军现金叁万元,特给此据为凭。署名为新四军第五师野战军政治部军令部江克成,并盖有江克成红色私章。借款日期是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四日(1946年6月4日)。 借条右端印有“争取和平,建立自由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左端附注注明所借粮款在今后政府征收田赋时,可凭此据抵销,未抵销完的剩余数额政治部保证偿还。 出借人张炎山是张志良的祖父,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南向店乡人。张志良说张炎山曾经在乡里经营中药店铺,家境富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