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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开启产业升级三年跨越行动 多项扶持政策新鲜出炉

图为工人正在捆扎面料(劲峰 摄)

本报讯 (记者温文清)近日,石狮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纺织鞋服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提出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将开展纺织鞋服产业升级三年跨越行动,再造纺织鞋服产业集群发展的新优势。

《意见》指出,石狮将成立纺织鞋服产业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石狮市纺织鞋服产业升级三年跨越行动方案》,力争到2017年全市纺织鞋服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为此,将全力推进石狮市纺织服装发展基地、星期yi服饰创意博览园、甲骨文纺织服装创新发展云、国家纺织面料馆、意大利面料馆、国贸中心、海西电商园区等公共平台建设,支持石狮服装城、国际轻纺城、石狮辅料城等专业市场发展壮大。

支持企业建立智能化生产标准车间,服装制鞋企业购置智能化设备总额100万元以上(购置数量须80台/套以上或单台/套30万元以上,纺织印染企业购置智能化设备单台/套150万元以上)的,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的3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服装制鞋规上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当年度购置(改造)设备总额200万元以上的、纺织印染规上企业当年度购置(改造)设备总额400万元以上的,经申报认定,按设备购置额的4%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的予以50万元奖励,对国家标准制修订第一起草单位予以30万元奖励。每年组织评选10家入驻国际轻纺城的国家级面料设计研发优秀企业,按2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

支持构建“品牌企业+加工企业+面辅料企业”协作平台,对由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牵头、中小企业参与、联盟企业数量超过20家的产业联盟,按1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单个联盟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纺织鞋服企业实施“新前店后厂”等快速反应生产模式,每年重点培育20家快速反应生产模式企业,按2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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