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我市召开城乡综合环境整治小组汇报会,部署开展第二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据了解,我市第一轮城乡综合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日垃圾处理量达590吨至600吨左右,整治成绩名列福州市第一位。 针对第二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要求各个巡查小组要根据福州市出台的新标准,重点抓好环境整治的长效制度建设,巡查时要突出检查各镇(街)的环卫所设立、垃圾处理费征收、垃圾中转站及中转垃圾车运行、村一级保洁人员配备情况等;各镇(街)要每周对辖区进行自我巡查与评分,市巡查小组根据镇(街)的评分再进行抽查;福州市检查中红牌镇(街)在整治之后要主动提出复查申请;属地不明的区域按照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