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 让失足少年悔过自新——市司法局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侧记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8月9日讯(记者 滕端钦 实习生 张碧华) 在华信食品公司,社区矫正对象小吴接受记者采访时正在货车和仓库之间忙碌,小吴动情地告诉记者:“现在每月工资一千多元,我已能够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了,同时也减轻了父母的忧虑。” 今年17岁的小吴,因盗窃罪被判缓刑接受社区矫正。今年5月6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班时,小吴成为首批20名免费入学学员之一。经过为期50天的专业培训,小吴取得了电工结业证书,之后他顺利地进入华信食品公司就业。小吴在思想汇报中写道:这50天让我重温了久违的校园生活,学到了一技之长,教育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我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我市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像小吴这样通过学习劳动技能后实现就业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还有很多。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发现,18周岁以下的矫正对象占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他们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生活生存技能差,且大多是家庭管教不了的孩子,为此,市司法局联合法院、团市委等单位共同成立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生存技能和谋生手段,为顺利回归社会就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市司法局还与我市多家企业联系,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并指派助理员和专职社工进驻就业基地监管教育。为改变矫正对象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心理结构,团市委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等专项教育活动。市司法局还在律师、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中招募志愿者,发挥他们的特长,参与帮扶教育,让服刑人员在宽松环境中接受教育改造,有效防止了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外出滋事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了“宽”的人性关怀,市司法局也注重“严”的警示作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违法或重新犯罪的现象,市司法局联合法院召开执行收监宣判会,组织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以实例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做到警钟长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目前,市司法局正与移动公司共同开发社区矫正广域网和手机定位系统,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 “我们将继续探索社区矫正这种新型刑罚执行方式,特别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既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宽严相济,也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局长翁祖谊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