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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有一奇怪法律:禁止民间拜把子,带头大哥杖100,流放3年

“歃血为盟、义结金兰”,是古代电视剧中常见的桥段。好比说著名的桃园三结义,梁山水浒好汉等人本身都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结拜之后就成了兄弟,一生共患难同荣辱。不仅古人有这种结拜的风气,现代电影《古惑仔》系列中还流行着这种所谓的“结拜兄弟”,为了自己的结拜兄弟两肋插刀也在所不惜,这种做法被认为是“义薄云天”的象征。

但是在清朝时期,结拜做兄弟是一件违法的事情。顺治皇帝是第一个对“禁止结拜”做出明确规定的清朝皇帝。顺治3年的时候,他将这个条款写进了《大清律》。不过在最初的律法中对禁止结拜这一条写的非常的笼统,只有很简单的一个惩罚措施“鞭一百”。也就是说当时如果几个人结拜为异姓兄弟,这些人全部都会受到100鞭的刑罚。而到了顺治18年,顺治皇帝对于拜把子抓的更为严苛,又将这条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通过“歃血为盟,焚表祭拜”结拜为兄弟的“杀无赦”,也就说抓住就要砍头处死。

所谓的“歃血为盟”就是指在结拜的时候,用牲畜的鲜血涂抹在嘴唇上,然后指天发誓,这样的誓言被认为是最可靠的。而“焚表祭拜”则是将结拜为兄弟的誓言写在纸上,然后焚烧给神灵,让神灵来监督。在顺治时期,如果是随口说说结拜为兄弟,那么无非是受到皮肉之苦;但是若是正儿八经的结拜,还搞上仪式了,那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死罪。

到了康熙时期,他又对自己父亲顺治的规定再一次进行了细化,甚至有了人数的规定。凡是10个人以上歃血为盟,搞仪式结拜为兄弟的,领头大哥秋后处决,而他的小弟们则仍然是鞭刑100。若是10人以下结拜的,领头大哥则是杖责100流放3年。相比顺治的规定,康熙显得宽厚多了,毕竟顺治是“就地正法”,而康熙是“秋后处决”,甚至还有主犯和从犯之别。而到了雍正时期,这种仪式性的拜把子,则被直接视为谋逆大罪。

清朝之所以会有这种奇葩的法律,实在跟当时的社会现状分不开关系。纵观整个大清朝,打着“反清复明”口号的明朝残余势力一直在暗中窥视。而他们为了收拢人力,大部分都打着结义为兄弟的旗号。也正是为了预防这种民间反动势力,所以清朝统治者干脆从根源下手,直接禁止结拜做兄弟,也就断绝了他们收买人心的手段。

而清朝在打仗时其实也依靠着“拜把子”获得了不少好处,如果没有蒙古的暗中扶持,清朝未必能够那么轻松就打倒明朝。而虽然清朝严令禁止民间结拜,但是清朝统治者们仍然对于蒙古极力拉拢,互相通婚示好,成了“有实无名”的结拜兄弟。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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