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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风险

新华网福州9月11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福清市今年以来遇到多起一方当事人利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离家出走,另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法官提醒公众,要警惕利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风险,发生此类事件后,当事人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福清市法院法官介绍说,近日,市民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妻子行踪不明,要和她离婚。立案法官查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户籍,发现女方户籍在外省,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使用的是伪造的身份证,因为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法院无法受理案件,张某通过诉讼途径无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该法官说,今年以来,该市法院遇到多起类似案件。今年3月,市民俞先生到法院起诉称,2009年他经人介绍与来自江西的瞿女士相识,几天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料,结婚还不到两年,瞿女士便离家出走,杳无音讯。

法官发现俞先生提供的瞿女士的身份证已超过有效期限,经联系公安部门,发现瞿女士的身份证系伪造。同样因为诉讼主体身份方面的问题,俞先生只得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说,目前公安部门的身份户籍系统暂未实现跨省实时联网查询,民政部门在办理一方为外省户籍的结婚登记时,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身份证真实与否,因此只要双方提交的材料没有明显瑕疵,能够通过形式审查,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给当事人婚姻带来了风险和隐患,当事人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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