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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场监管局出台“十不准”“八禁令”

“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扣押物品、乱扣营业执照;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饮酒后执法;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9日,笔者从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严肃执纪廉政自律,该局日前出台“十不准”、“八禁令”,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执法行为以外容易滋生潜在腐败和不廉行为的环节、有损单位形象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权力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瓯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为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一方面,将工作人员执行制度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主要内容,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另一方面,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视其情况给予效能处分、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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