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刘某交代,2014年10月,李某的母亲让自己买几本辅导书带给其女儿李某,到达李某家后,看到其虽然年纪不大,却发育良好,便起了强奸李某的歹心,强行将李某按在床上作出亲吻、抚摸行为,因为当时是白天,加上李某强烈反抗,自己害怕便走了。 刘某称,第一次没有得手,心有不甘,没过几天就买了些零食,以送东西为由再次来到李某家中。经过上次经历,李某对他有了防备,不打算让他进屋,刘某强行推开李某进入其家中,不顾其反抗和哀求,强行与其发生了性行为。 事后,刘某担心李某怀孕事情败露,就逼李某服下避孕药,并威胁她不准报警,否则要杀她全家。第二次得手后,见李某并未报警,便胆子越来越大,对李某实施了第三次强奸行为。 目前,刘某已被三台县公安局逮捕,案件已移送到三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