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第一次战犯提名:1945年9月11日逮捕命令。主要东条内阁阁僚被逮捕。东条英机、东乡茂德、岛田繁太郎、贺屋兴宣、小泉亲彦(1945年9月13日自杀)、井野硕哉、村田省藏、寺岛健、太田清一、桥田邦彦(1945年9月14日自杀)、飞田时雄 、长内茂、三浦宗一、竹内宽、本间雅晴(马尼拉军事法庭死刑判决)、岸信介、铃木薰二、岩村通世、德田久吉、黑田重德(马尼拉军事法庭终身刑罚判决)、佐佐木薰一、上田良武、铃木贞一、长滨彰(马尼拉的军事法庭死刑判决) 1945年9月21日逮捕命令:土肥原贤二、阿部信行 1945年10月22日逮捕命令:安倍源基 第二次战犯提名:1945年11月19日逮捕命令(11名)荒木贞夫、小矶国昭、松冈洋右、松井石根、南次郎、真崎甚三郎、白鸟敏夫、鹿子木员信、久原房之助、葛生能久、本庄繁(1945年11月20日自杀)。 第三次战犯提名:1945年12月2日逮捕命令(59名)畑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大川周明、佐藤贤了、鲇川义介、天羽英二、安藤纪三郎、青木一男、有马赖宁、藤原银次郎、乡古洁、后藤文夫、秦彦三郎、本多熊太郎、古野伊之助、井田磐楠、池田成彬、池崎忠孝、石田乙五郎、石原广一郎、上砂胜七、河边正三、菊池武夫、木下荣市、小林顺一郎、小林跻造、儿玉誉士夫、松阪广政、水野炼太郎、长友次男、中岛知久平、中村明人、牟田口廉也、梨本宫守正王、西尾寿造、冈部长景、大仓邦彦、大野广一、太田耕造、太田正孝、樱井兵五郎、笹川良一、下村宏、进藤一马、盐野季彦、高桥三吉、四王天延孝、多田骏、高地茂都、谷正之、德富苏峰、正力松太郎、丰田副武、津田信吾、后宫淳、横山雄伟、纳见敏郎。 第四次战犯提名:1945年12月6日逮捕命令(9名)。国际检察局追加逮捕。木户幸一、大岛浩、酒井忠正、大河内正敏、近卫文麿(1945年12月16日自杀)、绪方竹虎、大达茂雄、伍堂卓雄、须磨弥吉郎。 1946年3月16日逮捕命令:永野修身 1946年4月7日逮捕命令:冈敬纯 1946年4月29日逮捕命令(2名):梅津美治郎、重光葵。 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武藤章在外地逮捕。桥本欣五郎单独逮捕。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最终审判甲级战犯名单:荒木贞夫、板垣征四郎、梅津美治郎、大川周明、大岛浩、冈敬纯、贺屋兴宣、木户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矶国昭、佐藤贤了、重光葵、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东乡茂德、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永野修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松井石根、松冈洋右、南次郎、武藤章上述的28人于1946年4月29日被起诉。 1948年11月12日终审判决: 绞刑: (1948年12月23日执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 终身监禁: 荒木贞夫、梅津美治郎、大岛浩、冈敬纯、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南次郎、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 有期徒刑: 重光葵(7年)、东乡茂德(20年); 判决前病死: 永野修身(1947年1月5日)、松冈洋右(1946年6月27日)。 免除追诉: 大川周明(梅毒引起的精神异常而被免除追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