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教师作为教育者,理应恪守职业道德。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诚然,抱怨总比赞美来得容易,但是教师每天面对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而且是未成年人,在教学用语中一句真心的“良言”能激发学生内心的“小宇宙”,产生无法估计的正能量;而无意中的一句“恶语”则可能摧毁学生的自信,影响孩子的一生。正如习总书记指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具有重要位置,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 明确教师“禁语”杜绝“语言暴力”,对维护学生心理健康至关重要。我们毫不怀疑,教育部门和教师们出台“规定”、推出“禁语”的用心,在于努力端正师风,重塑师德。但我们怀疑这些“规定”和“禁语”,对端正师风能起到多大作用。类似的“规定”和“禁语”,各地已经出台了不少,“规定”了的事情,可以不办;“10句禁语”之外,还可以说第11句、第12句……所谓规定和禁语对教师究竟能有多大的约束力?面对屡屡发生的师风事件,它们是否显得过于苍白无力? 消除语言暴力这种软性伤害,究竟有无良策呢?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规章中,能够看到对教师行为包括语言的一些限制性规定,但没有明确将禁止语言暴力纳入其中,相关条款亦缺失。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语言暴力的概念,同时规定禁止性条款及有效的惩戒方式,以减少和杜绝校园这种不文明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