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万众期待的党的十八大即将隆重召开。近年来,我们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促和谐等方面,实现全面的发展,为充分展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帮助广大读者更好的解读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福清侨乡报今起将从《辩证看务实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2》一书中选登部分文章,供读者学习和参考。 2012年,您最关注什么 ——央视经济生活大调查显示,收入改善位居榜首,缩小贫富差距列在次席。这是对104个城市300个县居民抽样调查的结果。 ——新华网全国“两会”调查显示,缩小贫富差距排在22个选项之首。这是对400多万网友调查的结果。 可见,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收入差距都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因为它涉及我们每个人的“钱袋子”,关系千家万户的“好日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体人民共同为之奋斗的事业,也是为全体人民造福的事业。只有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 差距扩大趋势为何难扭转 2012年开春,一连串好消息纷至沓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创1985年以来新高,连续两年快于城镇居民;中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东部地区;18个省份居民收入增速超过gdp增速…… 这背后,是近年来党和政府为缩小收入差距作出的巨大努力。如取消农业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将个税起征点提到3500元,明显减轻工薪阶层税负;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大幅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等等。 但同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总体上还未根本扭转。2005-2010年,从区域看,城镇居民的高低收入差距由2.33倍扩至2.41倍;从98个行业大类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由7.8倍扩至11.9倍;城乡居民收入比虽呈现缩小趋势,但绝对值仍在扩大。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调节力度加大,收入差距依旧不减呢 首先,这是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处在加速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国际经验表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时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市场机制择优淘劣效应等一系列因素,都会造成收入差距扩大。大多数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经历过这样的阶段,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和政府调节的逐步到位,经过一个时期后差距才会逐步缩小。 其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国还处于发展转型过程中,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缺失或漏洞,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垄断等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因素仍然存在,拉大了行业收入差距。比如,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和城市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较大差异。还比如,某些领域的法律还不够完善,给一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财富留下可乘之机,等等。 再次,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二次分配中,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财政、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还不完善。 国内外发展的实践证明,收入差距过大,会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挫伤低收入群体的劳动积极性和社会认同感,影响社会阶层间的关系,既不利于经济健康运行,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缩小收入差距,是一场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都表明了党和政府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分配公平的坚定决心。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精神,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 劳动收入怎么提高 劳动是财富之父劳动创造世界。只有尊重劳动、尊重劳动创造的价值,使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社会发展进步才有不竭的动力。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突出表现,就在于作为社会主体的广大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 近些年来,在收入分配过程中,资本、管理、技术的收益越来越得到较为充分的体现,相比之下,劳动报酬占比却持续下降。据统计,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分配的天平向劳动倾斜,劳动报酬占比有所提升,但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两个同步”的目标,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都体现了尊重劳动、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鲜明政策导向。 增加居民收入。应理顺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把“蛋糕”更多地切给居民。为此,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加法”就是要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让公共财政惠及于民。2012年中央财政民生支出安排达13848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0%。“减法”就是要给居民和企业减负。如2011年提高个税起征点,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都是国家让利于民的重要举措。 提高劳动报酬。这几年,职工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应该形成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水平既要随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水涨船高”,也不能脱离实际而盲目上涨。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12年,北京、天津、陕西等地再次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大都在20%左右。“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将达13%以上。 推进集体协商。我国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低,在工资议价中处于弱势地位。集体协商有助于增加职工发言权,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决定的状况。目前,全国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已超过1亿人,下一步将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以及必要行政手段,积极稳妥扩大覆盖范围,解决职工“不会谈”和企业“不愿谈”的问题,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全国总工会提出,2013年集体协商覆盖率将达到80%。 促进农民增收。虽然近几年农民收入较快增加,但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应继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业补贴和粮食收购价,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务农收入。同时,努力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引导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 ◎ 怎么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面对一个时期以来收入差距扩大的状况,一些人产生了担心和疑惑:是不是还要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 怎样才能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就发出这样的铮铮誓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的态度是一贯的、鲜明的。2011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再次鲜明强调,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 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在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之后,广大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提出新的期待。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实惠。 同时应看到,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才能充分实现。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共同富裕只能是“空中楼阁”。虽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排在世界100位左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只有发达国家的1/10左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无论是加强社会建设还是改善民生,都要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立足实际、量力而行,不能提出超越阶段的目标和要求。应始终牢记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通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筑牢全国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物质基础。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安民之举,在于富民。缩小收入差距、共享发展成果,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这一目标会逐步成为现实,全体人民必将共沐公平正义阳光,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