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记江镜镇“夕阳红”调解室

发挥余热促和谐 化解百姓烦心事

——记江镜镇“夕阳红”调解室

  近年来,江镜镇街头巷尾活跃着一群“爱管闲事”的老人,哪里有纠纷,他们就出现在哪里;谁家婆媳不和,他们就会登门调解。他们就是江镜镇“夕阳红”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这些调解员都是离退休老干部,他们具备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可贵的是,他们无私无畏一直为江镜镇的和谐稳定奉献余热。

  促和谐 甘当志愿者

  江镜镇“夕阳红”调解室创于2003年3月,前身为江镜“五老”调解志愿服务队。今年4月,志愿服务队被市司法局正式命名为“夕阳红”调解室。9年来,调解室成员换了一茬又一茬,队伍也越来越壮大,从刚成立时的2个人发展到如今的13人,并根据纠纷类型组建了“婚姻纠纷调解组”、“道路土地纠纷调解组”、“相邻关系调解组”和“综合调解组”,成了维护该镇和谐稳定的一支生力军。

  调纠纷 化干戈为玉帛

  人民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我国特有的矛盾调处方式,以其非讼、便民、公益的特点节约了诉讼成本,比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更高效、灵活。“夕阳红”调解室在调解民间的纠纷中发挥了特殊作用。

  今年2月5日,江镜司法所受理了一起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纠纷案。债权人谢某于2007年5月将3万元人民币借与债务人陈某用于商业投资,约定利息为一分,一年后偿还。后因陈某投资失败,无力偿还,谢某请求司法所予以调解,要求陈某偿还本金及利息。调解员经过分析案情认为,该案已过诉讼时限,若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很可能使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维护。于是,调解员耐心向谢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劝导,谢某表示若陈某能一次性偿还本金,则不要求其偿还利息。最后,在调解员的努力下,陈某同意一次性偿还本金3万元。

  据了解,“夕阳红”调解室仅今年2月份就调处了2件类似案件,化解了当事人矛盾,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止纷争 既灵活又高效

  今年4月14日,陈某驾驶一辆小车行在福州三环路口发生车祸,造成乘客何某荣当场死亡,司机陈某昏迷不醒。死者家属悲痛万分,加上车主与死者又属同村。于是,死者家属要求车主何某兵赔偿其人民币50万元。双方为此争执了半个多月,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5月2日,“夕阳红”调解员陈祥利、谢天宝接到该村调委会报告后,立即会见了双方当事人,并与福州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听取事故认定意见。由于该案系司机因过失而引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负主要责任。但肇事司机昏迷不醒,无法进行协商。为防止纠纷上升为群体性事件,调解员把握案件实质,与村委干部一道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调解员耐心劝说,当天,车主何某兵决定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一次性垫付26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并保留对肇事司机的追偿权。受害人家属对于何某兵的行为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夕阳红”调解室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9件,其中已调解成功47件,2件正在处理中。

分享
发评论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热门阅读

Copyright 2018 52FuQing.com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