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8月1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进行了首次庆祝“建军节”活动。 在1933年7月9日时,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于8月1日建军节时颁发红星奖章,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同时命令要求各方面军、各军区,要根据考察情况上报受奖人的事迹,由军委评审后,按其等次发给红星奖章。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也作出决议:对于“领导南昌暴动的负责同志及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挥员和战斗员”授予红星奖章。 这次颁发的红星奖章分三等。一、二等奖章为十角星图案造型,三等奖章为钝角五角星形状。所有等级的奖章表带均为小铁管和铁环相系。授予奖章,有着严格的标准。一等红星奖章授予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人员;二等红星奖章授予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人员;三等红星奖章授予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人员。 按照现有的记载,当时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一等红星奖章的有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
授予二等红星奖章的有陈毅、张云逸、罗瑞卿、萧克、何长工、罗炳辉、陈伯钧、李达、李聚奎、毕占云、滕代远、彭绍辉、王诤、李赐凡、曾希圣、彭雪枫、符竹庭、陈光、吴高群、王耀南等34人。
授予三等红星奖章的有程子华、王震、李天佑、杨得志、杨勇、苏振华等53人。 1958至1959年,周恩来、朱德、彭绍辉、杨得志等还率先将他们保存多年的红星奖章捐赠给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土地革命战争馆。 微信公众号:dijiuwenhu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