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讯(记者陈钦祥 通讯员 魏阳妍)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福清两名男子竟联合老人会会长,非法转卖土地3.17亩,非法得到百万余元并占为己有。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批准逮捕三名犯罪嫌疑人明某、茂某、贵某。 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间,福清市江阴镇某村村民明某、贵某等人与村老人会会长茂某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村民小组、村老人会的名义,擅自将村中河道上的土地以每平方米45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转让给男子春某、乐某、顺某等人。 其中,春某购买的土地面积为669平方米,购地款为358500元;乐某购买土地面积为600平方米,购地款为30万元;顺某购买土地面积为846平方米,购地款为411950元人民币。明某、贵某、茂某向春某、乐某、顺某三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2115平方米,违法所得款为1070450元人民币。 据福清办案检察官介绍,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是不可再生资源,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明某、茂某、贵某非法转让土地,违法所得百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已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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