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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31难以复制“枭龙”模式,沈飞积极吸引外国投资者注入资金

在最近的一系列航展上,中国沈飞都在积极的推销其代号为歼-31的新一代战斗机,此前,中国沈飞主要是向中国军队供应战斗机,但是此前并没有大规模向国外出售战斗机的记录,一方面是其主力产品苏-27/歼-11系列战斗机,涉及到与俄罗斯有关的产权问题,以及俄罗斯都这些飞机的发动机的限制,导致这些飞机基本不可能出售到国际市场上;另一方面,沈飞的另一款产品,代号“长须鲸”的歼-8截击机,明显落后于时代,基本上在国际市场上找不到客户青睐。而在中国航空业与之相当的中国成飞,则在外销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不论是相对老式的歼-7战斗机还是与巴基斯坦合作的FC-1“枭龙”战斗机,都取得了良好的外销成就,尤其是最近传出消息,“枭龙”获得了除巴基斯坦之外的第二个外国客户的订单,标志着这款飞机开始真正成熟。 就目前中国方面正式披露的信息来看,歼-31除了具备四代机的基本外形特征,使用了俄制RD-93发动机之外,其他披露的信息很少,不论是其隐身性能还是基本的航电设备,目前连其挂载什么样的武器都不知道,根据其动力装置来看,基本上不具备超音速巡航能力与超机动性,即便是中国方面宣称在研制国产化的WS-13涡扇发动机,不过就目前信息来看,其性能相比RD-93提升有限,而且还处于研制阶段,笔者判断,即便是研发成功,根据中国在先进航发上的表现来看,其可靠性仍有一定的问题。尤其最重要的是,鉴于歼-31与其配套的WS-13发动机,与成飞的歼-20相比,并没有得到中国军方的青睐,其重视程度不够,很可能在研发进度上会有所滞后,这也在另一个方面解释了为何中国沈飞频频在包括珠海航展等场合展示歼-31的目的:吸引外国客户投资,以注入资金完成歼-31的研发。

歼-31难以复制“枭龙”模式,沈飞积极吸引外国投资者注入资金

先进全球战斗机市场,有能力提供四代机的国家只有中美俄三国,其中,美国主要提供的是F-35战斗机,目前已经下线,开始向客户提供产品,不过,要购买F-35,存在一定的政治障碍,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可以购买,相对来说,只有那些有足够经济实力的美国盟国才能购买,而且F-35作为一款高度信息化的战斗机,其源代码并没有公开,换句话说,购买F-35的国家在未来使用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至于俄罗斯的T-50战斗机,由于俄罗斯经济困难,项目研制不顺,就目前来看,唯一的投资国家是印度,但是前一段时间俄罗斯宣布T-50将推迟量产,预生产型号将优先装备俄罗斯空军,换句话说,T-50一时还不会对外供应,即便是已经做了大量资金投入的印度,也不会很快拿到产品。

歼-31难以复制“枭龙”模式,沈飞积极吸引外国投资者注入资金

中国目前正在发展两款四代战斗机,不过就目前情况判断,歼-20还未表现出任何出口迹象,在中国空军的地位更加类似于F-22在美国空军的地位,属于不对外出口的产品,歼-31相对来说,技术含量较低,并不具备完整的四代机特征,但是却适合于那些政治与经济上有所限制,无法购买美俄产品的国家。此前有评论声称歼-31在外销方面可能会借鉴“枭龙”的经验,事实上,在“枭龙”刚出现的时候,有声音也称中国空军会采购一部分以代替老旧的歼-7战斗机,但是后来的事实表明,中国空军更加青睐更为强大的歼-10战斗机,对这种低端飞机缺乏足够的兴趣,何况,“枭龙”在研制的时候不仅有巴基斯坦的投资,而且在未来的外销上也有着巴基斯坦这个大客户做支撑。反观歼-31,目前并未得到中国军方的支持,也没有外国客户显示出对其有足够的兴趣,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一款中国空军四代战机的竞争失败者,歼-31目前还处于概念机阶段,如果项目要继续下去,必须得到外国客户的足够投资。而投资的前提是其具备对抗其他四代机,坦白说,就是对抗F-35的能力,不过歼-31是否能偶对抗F-35,根据目前的信息,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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