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贵金属 200多万元打水漂 客户状告投资公司及股东,赢了终审官司
血本无归 (黄晖/绘)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梁超毅 将巨款交给投资公司理财,以为可以赚得盆满钵满,结果却亏得一塌糊涂,200多万元理财款一分不剩,市民阿格(化名)摊上这等倒霉事,他将投资公司起诉到法院。近日,法院终审判决他胜诉。 真“坑爹” 客户200多万理财 全被投资公司亏了 市民阿格有一大笔闲钱,放在银行吃利息,赶不上物价上涨的节奏,于是想通过理财让财富增加。他看到泉州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推出一个理财项目,高收益的宣传,让他动心了。 2013年7月17日,阿格与投资公司签订一份《协议书》。双方约定,乙方(阿格)委托甲方(投资公司)进行贵金属交易,利润分配上,甲方保证乙方总资本金1.5%/月的利息,即当月结算利润低于总资本金1.5%/月的利息,由甲方补齐给乙方;当月结算利润高于总资本金1.5%/月的利息的部分按照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 合同还约定,在合作期限内,甲方保证乙方资金安全,甲方承担资金损失风险。合作期从2013年7月17日起。 协议书签订后,阿格将200多万元汇给投资公司进行理财。哪想到,账户上他的钱一天天减少。一个多月的时间,投资公司将他的200多万元都亏了,一分钱都不剩。当年9月1日,阿格与投资公司进行确认,该公司欠他2025000元。公司答应,这笔钱分三期偿还他,至2014年1月1日付清。若未及时还清,按逾期部分金额的每日0.1%支付违约金。 该公司的李某、陈某、王某作为担保人在该《确认单》上签名按手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