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法系统日前举办的“十佳百优基层单位”评选活动中,福清渔溪司法所成为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唯一入选的基层所。 这不是渔溪司法所第一次荣誉加身,该所曾连续5年被福州市司法局评为“法制宣传先进集体”,并荣膺“全省首批规范化司法所”,是司法部、省、福州市以及其他县市司法机构来融视察、业务交流时必到的基层所。 近日,记者慕名走进福清渔溪司法所,去探究这个小小司法所的特殊魅力。 公正调解赢得民心 说起福清渔溪司法所,88岁的老依姆杨某心里充满着感激。原来老人家膝下有两儿(其中一个是上门女婿)四女,本该安享幸福晚年。但是随着年龄增长、亲生儿子早逝,五个儿女为谁来赡养老人的问题互相推诿,老依姆的生活难以为继。获悉情况后,渔溪司法所联合村委会上门调解,五个儿女间也达成赡养协议,但却拒不执行。 是什么样的心结打不开呢?渔溪司法所派出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叶平上门,一家一户地找他们谈心。在调解中,叶平从法、理、情出发,让他们了解赡养老人是美德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赡养则是违法的,还让他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五个儿女的心结打开了,讲出了各自的难处,叶平也给出了合理的建议,得到了他们的认可。最终,在渔溪司法所和渔溪派出所的共同见证下,五个儿女达成赡养协议。 “其实,不管是邻里间的纠纷,还是家人间的矛盾,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不及时化解,让矛盾纠纷持续发酵,就有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稳定。”渔溪司法所所长林强说。 多年来,渔溪司法所从自身职能出发,形成了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法,化被动变主动,把矛盾纠纷“扼杀”、化解在基层。1-10月份就调解案件53起,成功率100%,涉及金额72.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