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上自卫队水面作战舰艇的编成上分为三大部分:机动舰队、地方配备部队、护卫队直辖舰队。其中担负1978年《日美防卫合作指导方针》中首次提及的1000海里远洋航线作战任务的是机动舰队,其保护的远洋范围横盖从横滨经塞班岛、关岛至北纬20度线的东南航线(全长1000海里、宽240海里,面积77.7万多平方公里),以及从大阪经冲绳、九州以东、台湾至巴士海峡的西南航线(全长840海里、宽150海里,面积40.8万平方公里),此外还包括日本列岛与周边海域总面积合计370多平方公里的经济海域;一旦开战,日本海自还将防卫并封锁宗谷、津轻和对马三个海峡。而在2004年修改的《防卫大纲》之中,日本海自的防守范围进一步延伸到距离本土2000海里的距离,抵达澳洲海域以及东南亚的马六甲海峡。除此之外,在美国及其盟国的东亚战略架构之下,日本海自也会负责从中东经印度洋、新加坡、马六甲海峡到西太平洋的护航任务。他们还承担了战时向热点战区和敌主要进攻方向上机动驰援的任务,因此被编入机动舰队的军舰大都是日本海自的主力驱逐舰和直升机航母。海自的机动舰队共设有四大护卫队群和八个护卫队,包括驻扎在横须贺地区的第一护卫队群(下辖第一护卫队和第五护卫队)、驻扎在佐世保海军基地的第二护卫队群(下辖第二护卫队和第六护卫队)、驻扎在舞鹤基地的第三护卫队群(下辖第三护卫队和第七护卫队)、驻扎在吴港的第四护卫队群(下辖第四护卫队和第八护卫队);每个护卫队拥有4艘驱逐舰,一个护卫队群拥有7艘驱逐舰和1艘直升机驱逐舰(后改为直升机航母)。这四个护卫队群组成了日本海自的远洋机动舰队,机动舰队的旗舰就是新服役的两型直升机航母;而所谓的八·八舰队就是指护卫队群,第1-4护卫队群每一个都是一支我们常说的八·八舰队,这是日本最为典型的舰队。
从1970年代中期到1980年代初,日本海自将第一、第二护卫队群编为“八六护卫群”,各由两艘DDH直升机驱逐舰搭配四艘通用驱逐舰、两艘导弹驱逐舰等共八艘舰艇与六架直升机;然而, 累积的操作经验显示六架直升机难以满足持续反潜搜索作业的需求,因为只有四架能持续投入勤务,另外两架碍于DDH机库空间有限,只能以旋翼折收储存当预备机。因此,“八六护卫群”只能算是日本海自组建专职反潜战斗群的过渡性尝试。1980年代推出的“初雪”级驱逐舰是第一批为八八护卫群规划的量产型通用驱逐舰。在1978年,日本海上自卫队的幕僚监部(参谋本部)开始规划1980年代的建军方案;为了积极应对苏联海军的潜艇、水面舰与空中威胁,并扩大日本海自的海域控制范围,当时海自高层设想了几种不同方案:
1.建立五支各由十艘远洋舰艇组成的大型护卫群,每个护卫群包含1艘12000~16000吨级轻型航空母舰(DDVL,每艘搭载8架英制AV-8型STOVL战机与3架反潜直升机)、1艘大型防空驱逐舰(DDGL)、两艘防空驱逐舰(DDG)、6艘通用驱逐舰(DD)。 2.建立六支规模较为适中的护卫群,每支由1艘DDH、1艘DDGL、2艘DDG与6艘DD组成。 3.建立四支规模与现有海自实力较为接近的护卫群,每支由1艘DDH、2艘DDG、5艘DD等八艘舰艇组成,可搭载8架反潜直升机(DDH搭载3架,5艘DD各搭载一架)。
前述第一个方案耗资最为昂贵,又会碰触敏感的航母议题,显然不是日本海自短期内能够达成的可行方案;即便是较为缩水的第二种方案,其舰队阵容也比海自既有规模超出太多。因此,日本海自选择了最务实可行的第三种方案 ,将现有四个护卫队群都转型为这种拥有八艘舰艇、八架直升机的反潜护卫群,成为日本防卫厅第五次防卫力整建计划(1980至1984年 ,又称为中期防)的建军目标;这种拥有八艘舰艇、八架直升机的作战编队,就是日后为人熟知的“八八护卫群”,日本海自现有的四艘DDH就可以分别作为四个护卫群的旗舰。如此的兵力规模是基于缜密的研究结果:当海自舰队透过其他平台获得敌方潜艇的情报后,若仅派遣一、两艘驱逐舰前去,发现并击沈该潜艇的机率几乎为零;如果派遣三艘驱逐舰前去,则击沈概率大幅上升;然而当派遣的舰艇超过八艘以后,则抵达边际效益的临界质,即便再派规模更大的兵力,击沈概率也不会继续成长。而直升机数量方面,在面对可长时间连续潜航的核能潜艇时,至少必须派遣三架反潜直升机协同作业;而为了保持长时间的轮班作业,至少要保持六架直升机来组织两个编队轮流值勤,且整个舰队至少需要携带八架反潜直升机来轮替值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