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男子陈某,在福清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处理交通违章协警工作,和汽车美容店的老板谢某勾结帮忙销分,从中获利一万多元。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谢某。 2015年6月初,陈某开始当协警,并认识了汽车美容店的老板谢某。陈某告诉谢某说,他有办法处理车辆交通违章扣分,并与谢某商量好,每处理1分违章扣分,收取好处费人民币100元左右。 随后双方分工合作,谢某在其经营的汽车美容店内,收集需要处理的违章车辆行驶证、车牌号等信息,并通过手机微信提供给陈某。而陈某便通过网络,向山西一名男子以每分70~75元的价格,购买用来扣分的驾驶证分数,并利用所在派出所民警的数字证书,违规进入交通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将系统内存储的车辆违章扣分信息违法予以删除、修改作扣分处理。 截至案发日,陈某共为谢某处理交通违章约300单,违规扣分约800分,谢某共向陈某转账人民币57375元,陈某从中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谢某从中获利2000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