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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城区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福清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12月15日起,福清市开展城区出租车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车客运经营市场。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个半月。期间,福清市建立常态化执法整治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城区出租车进行随机、随时定点或不定点抽查,重点整治出租车超载超速、乱停乱靠、随意掉头、占道行驶、闯红灯、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拒载、强行搭载其他乘客、不打表、不按计价器收费等违章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据介绍,出租车驾驶员存在不打表、拒载、乱收费、转借或者涂改客运资格证等违章行为达3次以上(含3次)的,由市交通运输局注销其服务监督卡,并将其列入“不适岗”名单。被列入“不适岗”名单的驾驶员,若继续在福清市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一经查实,由发证机关取消其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洁及未按规定使用监控系统终端的,由福清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出租车违法事实清楚,但出租车企业及从业人员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处罚义务的,由福清市交通执法大队报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予以处罚,所处罚金从出租车企业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出租车企业及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采取违法手段抵制专项整治工作,按协议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相关出租车企业及从业人员;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福清市还推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动市民举报出租车违章经营行为,对举报证据确凿的,按照《福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受理投诉举报电话为:85222432,22117791。对接收到的投诉案件,相关部门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福清市关于加强出租车管理若干意见》及时查处、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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