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太监变态的放荡私生活,通奸后妃淫乱后宫。无论是与君主的同性恋关系,还是与后妃的通奸关系,这在数以千万计的太监中都是极少数。从历史资料分析,太监性欲的宣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教坊歌妓;二是宫女;三是奸掠他人妻女。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形在历史上并非个别现象。 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所谓两院者,专作宦者外宅,以故同类俱J之。及见《石允常传》,则国初更有异者。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佥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 景泰初年,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事下巡按御史验问。天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瑄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上怒,始遣人执之。 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为贵,收浣衣局所释妇女为妻,为都指挥杜鉴所讦。贵服罪,上命宥之。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丞阮和娶妻纳婢,又拷掠军士甚酷,为其所讦。命锦衣官密察得实。上亦命宥之。 以上所列数条,除河南按察佥事石允常所闻所见系明朝初年外,大致都是明英宗末年之事,而所反映之史实,则显现了太监宣淫的不同对象与方式。 客观地说,太监是古代宫廷中处境最为悲惨的一群。他们虽已惨遭阉割,却仍然具有男人的性意识与相应的性要求,其满足方式尽管在常人看来有偏激或畸形的一面,然而这种心理与生理上的需要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并理应受到人们的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