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福清高山司法所助服刑人员完成跨省居住地变更

本报讯 “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用江西、高山两地跑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1月5日,高山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刘某完成了跨省居住地变更,办理了到江西省赣州市接受社区矫正的迁居手续,刘某收到变更居住地审批文书时说。

据了解,2014年5月,由于未取得林业使用许可手续,刘某擅自在山脚开辟采石点,修建山顶坪地堆放废石料,将原石料运至碎石厂进行加工、销售。经林业技术鉴定,被占林地总面积达31.7亩。由于植被毁坏程度严重,2015年11月12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获刑后因刘某户籍地在福清市高山镇,2015年11月30日,刘某返回原籍高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工作人员随后了解到,刘某因工作原因长期居住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若按照法律规定,刘某每个月需返回高山司法所办理请假手续并进行书面汇报,回原籍矫正路途遥远,确实给刘某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得知刘某的实际困难后,高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审核了刘某是否具备迁居条件等基本事项,并做好下情上达沟通工作,帮助刘某顺利申请跨省变更居住地审批。短短一个月时间,刘某顺利拿到了变更居住地审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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