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男友知道了我的隐私之后,不断威胁我,要我的房产过户给他,我该怎么办?

3个回答

你男友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你最好选择报警求助。因为能够做出胁迫女友的龌龊事的无耻男人,并不值得你留恋。

情人之间以对方隐私相要挟索取财物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没有争议的。毕竟,今年年初炒得沸沸扬扬的“吴秀波与陈昱霖”事件,已经给大家做了“普法”。

据报道,吴秀波和陈昱霖偷偷维持了长达七年的婚外情关系。在这段不轨恋中,吴秀波在色欲之下逢场作戏,而陈昱霖明知道吴秀波已有家室还投怀送抱,两人都很心知肚明这段感情是违背道德的。当然,陈昱霖还打着这样一个如意算盘:她一直做着“小三上位、扶为正室”的黄粱美梦,期待着有一天能成为吴秀波的合法夫妻。否则,陈昱霖是不可能心甘情愿地跟着吴秀波整整七年。
只不过,当陈昱霖发现自己“上位无望后”,为自己白白付出七年青春、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心怀不甘,这种不甘很快演变成满腔怒火和无厌贪心。于是,她开始接二连三地向吴秀波索要钱财,并以公开他的隐私相要挟,吴秀波在无奈之下只得“慷慨解囊”。

谁知道,陈昱霖的贪婪之心根本就是无底洞,吴秀波前前后后给了她3100万巨款,但她仍不满足,甚至最近一次狮子大开口索要10亿!吴秀波终于意识到,一味妥协下去只会让自己倾家荡产,于是忍无可忍的他索性和陈昱霖玉石俱焚,宁可身败名裂,也要摆脱她的纠缠。
当然,吴秀波本人也因此身败名裂,演艺事业大受打击。整件事情的意义在于,吴秀波以牺牲自己为代价,进行了一场全民普法运动。男女之间自由恋爱的,双方之间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谁耽误了谁的青春、谁为谁牺牲了年华等问题,两厢情愿的事情谁也不亏欠谁。于是,分手之后一方(通常是女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便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一方以非法手段强行索要,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面对这种情况你应当向吴秀波学习,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像这种见利忘义、贪图钱财的龌龊之辈,根本不值得你有任何留恋。因此,把他送进监狱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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