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说他租房子住了过十年,现在房子要拆迁,他觉得房东应该和他分拆迁款,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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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着实感到大吃一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承租人有什么权利要求分得一半金额?能提出这种要求简直就是厚颜无耻,真的该被当做投机倒把之徒、甚至是黑恶势力予以游街示众。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去年在上海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真人真事。一天晚上,房东突然收到租客的一条微信,竟然气势汹汹地质问他:“我不问你就不准备说了?”言下之意,直指房东有事情瞒着他。房东就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暗自思忖自己最近没得罪他吧?于是便小心翼翼问他发生了什么事。然而,租客竟然提起了拆迁的事,但房东心想他提出来也情有可原,毕竟要提前通知人家,好让人家能有足够时间另找住处。于是,房东连连赔不是,并承诺后天把押金退给他。但是,租客明显并不满足。原来,租客指出他也属于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理直气壮地要求房东分他一份。
对于这种无耻要求,房东当然拒不同意。没想到,租客竟然威胁到要“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租客还一本正经地进行分析,说自己的承租权益也是补偿的对象之一,他是能够获得胜诉的。当然,房东多少也懂点法律,知道他在胡说八道,便没有妥协。
租客一看“法律武器”没有吓到房东,便开始使用暴力威胁,扬言如果房东不给就杀他全家。
当然,该租客要求当然是无理取闹,在法律上拆迁补偿是对房屋所有权人的物权补偿,作为承租人并不享有该房屋的任何物权,凭什么要求分得拆迁补偿?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总有一些厚颜无耻之徒刷新我们的下限和三观。更为甚者,该租客还软硬皆施,最后竟然发出“杀人威胁”,这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当然,说到底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还真别说,这个问题可不是编的,现实中真有这种人,我都遇到过。说实话如此脑回路清奇的人,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说真敢想!
这种人的想法在法律上自然是站不住脚的。在法律上讲究的是一码归一码,租户和房主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其所具有的就是承租房屋在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已。而拆迁则主要赔偿的是房主的建筑物所有权,和租户有半毛钱关系么?
如果在拆迁中赔钱,大概只有一点点钱与租户有关,那就是赔偿的装修费以及在租房合同期内赔偿的那些经营损失。这些钱如果租户主张,还有一点点理由。租户就不要想着房主的拆迁款了。
这种人在现实中还真有。他们就认为自己租的时间长了,跟房子有感情了,也什么都敢想。只可惜租再长时间也是租客,不会变成房东。理论上租赁合同到期,租客就可以直接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