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疑因拒绝去KTV上班遭虐打,头被摁进马桶里冲水,你怎么看?
7月1日,一段少女被打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一名安徽省泗县少女在宾馆内遭到4名女子殴打。被打女孩小雪(化名)的母亲称其只有13周岁,打人者与小雪并不熟。对方要求小雪去KTV坐台,小雪不从,便遭到毒手。小雪的妈妈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孩子会经常无故流泪,视线不清,擤鼻涕时会耳鸣,已花费近万元医药费。“这对我们家不是小数目,但我只希望她快好。”其称,半个月以来,小雪情绪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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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所谓的坐台应该是有偿陪侍或者卖淫,那么强迫女孩的人就涉嫌强迫卖淫罪。殴打他人如果达到轻伤以上,也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可以数罪并罚的。
这个案子中的姑娘才13岁,正常人家的孩子应该还在上初中,还处于懵懂无知的状态。遇到这种事情,首先这姑娘的家庭是有问题的,最起码其家长已经违背了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对女儿的监管也不是很严。
而陌生人强迫该女孩坐台,这种台多半是有偿陪侍甚至是卖淫,这就比较恶劣了。我国刑法规定,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另外,嫌疑人还有殴打该姑娘的情形。如果该姑娘构成轻伤及以上,嫌疑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即使不构成轻伤,考虑到嫌疑人有把该姑娘摁进马桶冲水的行为,其也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