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前拍照被淹身亡要求赔偿遭拒,管理处:没收门票自己来的,大家如何看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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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在这件事中,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管理处也可能存在监管失职。
首先对这位家长失去孩子的事情表示同情和惋惜,同时也能理解这种推卸责任的想法,但是,该是自己的责任还是要自己去承担的。
这件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说的是周先生带着家人去一个非景点的大坝游玩,因为大儿子已经15岁了,所以周先生就很放心孩子一个人去大坝下游处玩,但是没想到孩子却不幸溺水身亡。事后,周先生觉得虽然自己是有监护失职的责任,但是大坝管理处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看完这件事,相信大家心里也已经有了自己答案,而就我个人观点来说,大坝管理处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的。
因为在这件事中,大坝管理处已经明确表明,这个大坝并不是什么景点或者游玩圣地,就是为了防洪的,并且大坝管理处在显眼的地方还张贴有警示牌,警示路人不要下水游玩。并且,在这件事中,还是作为孩子父亲的周先生将孩子带到这个危险的地方玩耍的,就算孩子是15岁没有安全意识,那么作为成年人的孩子父亲,则是有责任和义务对孩子的安全负责的,你把孩子带到这个不安全的地方玩,并且也没有进行有效的监护,现在孩子出事了,作为监护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而我们可以看到,在采访中周先生说大坝管理处就不应该允许这么多人过来,且不说大坝管理处应该不应该允许这么多人过来,就说他明知道不应该在这里玩,但是还是带着孩子来了,这岂不是直接打脸吗?相反,对于大坝管理处的人来说,其管理责任也是有限的。至于管理处是否要承担责任,那就要看管理出去是否尽到管理责任了。
比如说,管理处明显是可以看到有很多人在这个大坝玩的,并且也明知道在这里玩有可能有危险,但是,却没有进行及时的提醒或者对游玩者进行劝离,而是任由其玩耍,那么就是存在管理失职的。毕竟,这个危险的地方是由你建造的,那么你就有责任和义务对其有可能带来的后果负责。
但是,如果说大坝管理处已经明确对这些游玩的人进行劝离,并且也明确表示这里不能游玩,但是,这些人就是不听,那么这时候管理处就算是尽到了责任,这种情况下就不应该对这件事负责。说难听一点,这就是这些游玩的人自己找不自在。
最后,还是希望大家在夏天游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的是避免自己去危险的地方玩,而不是出了事故之后开始找责任人,说现实一点,就算大坝管理处赔你点钱,你孩子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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