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倒赔300引申:小偷终止偷盗行为,携赃物逃跑期间该不该制止?产生损害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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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这件事警方已经明确表示偷瓜属于偷盗行为,并且也已经退还瓜农300元。
其实这件事本身并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几个瓜,一二十块钱的事,可能还不到立案的标准。但是,之所以能够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度,则是因为这件事最开始“和稀泥”的处理方案,偷瓜的贼反而因为被种植户追赶摔伤而得到300元赔偿,这才是让很多人感到不舒服的关键。毕竟,自己的东西被偷了,然后自己去追赶并追回自己的财物这是合法的行为,现在却要赔钱,这显然是很难让我们接受的。
不过,好在这件事又被重新审理,最后也明确表示瓜农追赶偷瓜贼没有错,偷瓜贼在被追赶的过程中受伤是活该,并且现在偷瓜贼也已经返还瓜农之前赔偿的300元钱,并给也对瓜农的损失做出了赔偿。而这前后反转的处理结果,其实也透露出一个事实,那就是:舆论监督其实在一些事件上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至于自己财物被偷了,自己该不该追赶,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肯定是应该追赶的并追回自己的财务的,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我们的人身安全或者合法财产受到侵害时,我们有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但是,当我们在维权时也应该注意合法的范围,比如说,人家要是就偷了你两个西瓜,你正常追赶并拿回自己的财物就行了,但是,如果说你直接抡起个铁球,然后追上去就是一顿暴打,结果把人打成重伤,那显然就是有点过分了。毕竟,偷这一两个瓜应该受到的法律惩罚可能也就是批评教育,更严重点可能就是行政拘留几天,你这直接把人打住院住几天,这肯定是过分了。
而很多人对于这个适合的方法感觉把握不准,其实这就是要根据这个人对你的威胁以及其所犯罪行会受到什么法律惩罚为判断依据,比如说,这个人的行为已经是威胁到你的生命了,比如之前那个“龙哥”事件,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被法律赋予的就是无限防卫权利而不是正当防卫了,而无限防卫就是说如果你在防卫过程中造成加害方死亡或者受重伤,那么也是合理的。而如果说对方的行为并没有威胁到你的生命,或者说所给你造成的损失也没有那么大,那么你要是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太严重了,那肯定是不合适的。
并且,我也相信大部分人是有这个“适当”的判断标准的,而并不是某些人所说的情急之下,无法判断。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在面对这些事的时候尽量理智一点,法治社会,就要依法做事,依法维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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