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通报大学生图书馆偷拍女生裙底:行拘5日, 你怎么看?
成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博@成都网警巡查执法8月25日22时43分发布警方通报称,针对网上出现的“某高校学生偷拍女生裙底”的情况,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经查,罗xxx(男,22岁,某大学学生)于2019年8月24日9时许在学校图书馆内用手机偷拍一名女生裙底。目前,分局已依法对罗xxx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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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记得前一段时间在商场里偷拍别人裙底的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我始终认为能够干出偷拍别人裙底龌龊事的人,与其是哪个学校的没有关系,与其是不是大学生没有关系。
看到这种事情,我们想当然的认为这个男大学生是网上小电影看的太多了,学会了某岛国人的龌龊行径。大学生并不意味着一定就道德高尚,成绩好不一定就意味着遵纪守法。在学校图书馆里干出这种事,看起来总是让人觉得有些缺德。
对于这个大学生而言,这一辈子基本上会有比较严重的烙印。在我们目前的社会管控体系下受过行政拘留,基本上在系统里有迹可查,可以说已经落了案底,22岁的男大学生正处在找工作的关键时期,如此龌龊行为毁了自己的前途。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对偷窥偷拍他人的行为,规定的拘留时间实在是有点短。感觉这个男大学生即使被拘留几天,本质上很难改掉这个毛病。变态何其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