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首付、首付贷、分期首付重出江湖,有什么危害?
据报道,在深圳、广州等地,由于近期楼市明显下滑,开发商除了推出房价折扣优惠外,还提供分期首付、一成首付等“服务”。这样做,会有什么样的危害?
好吧,做过房贷的贷后管理,干的是催收业务的我来说说,这一成首付真心害死人。当然还得分谁。
什么一成首付、什么是首付贷?
这个再曾经买过房子的人看来不算什么新鲜事,就是银行或者人民银行要去银行发放房贷必须要求最低缴纳三成以上的首付才能办理房贷,那么有些人没有很多钱,或者房产公司为了销售楼盘加速,就由开发商(一般不能是开发商,因为银行会核实你的流水如果发现有开发商提前给你转账,就是可疑交易,会被拒贷)或者委托小贷公司或者其他资金机构先行为客户垫付一部分资金,来办理房贷,剩下的首付钱或者就由开发商通过做高房价等方式垫付后转入房贷,或者由购房者通过小贷公司的贷款进行后续还款。后来又来了更厉害的,直接找到银行的消费贷款,把消费贷款套出来作为首付,这样有些可以做到0首付,但是后续需要还两家的贷款。
通常这类情况都是在房子销售不佳或者在低收入人群的刚需房中使用较多。
那么这个东西有什么危害?最重要的就是月供数量变多,本来银行核定你的月供是根据你收入来核定的,来确定给你贷多少钱,能不能贷到70%等。而你采取了首付贷或者调高了房价,你每月还的钱就多了,多到超过你本身的收入(为了提高房价很多时候也会提供假流水或者工资证明)。那么用不了多久你就发现还款困难了,轻则出现逾期记录重则可能就会遭遇银行起诉或者收房了。
那么还有什么呢?就是这30%首付是你自己的钱的话,客户对房子的价值就很珍惜,因为毕竟有资金的心血在里边,而如果全部由贷款资金出,那么客户对房子的依赖程度会降低,而这个30%的首付其实就是银行设置房产作为押品的抵押率的冗余空间,如果出现纠纷这30%就是处理贷后管理的部分空间,一旦都有信贷资金出,很大程度会出现弃房的可能,有些人不惜跑路也不再要房子了,因为没有归属感了结果损失的就是银行了,因为房子被高估或者被轮候查封,都会导致收回的资金比例降低。毕竟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他在风险控制上的谨慎程度很高的。因此银行和监管部门是拒绝首付贷和低首付的,为了就是避免发生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