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老婆没经济来源,房贷在我名下,一直是我在还贷,现在她闹离婚,要孩子和房子,怎么办?

https://www.wukong.com/answer/6731685009742102787/

3个回答

最近我刚好处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谁在打工挣钱,所得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表面上看你是用个人收入买房还贷,实际上你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来买房还贷。所以,该套房产虽然登记在你的名下,但它确实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所以,如果你们即将离婚,该套房产应当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根据最高院的裁判观点,像这种还未还完贷款的房产,只有其中已付首付和已还贷款属于双方可以分割的财产部分,未还贷款将作为得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已付首付和已还房贷部分,还应当计算对应的增值部分,这样才符合公平原则。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 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而这里的不动产成本等于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
  • 第二步是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

至于该套房产归属于谁,谁得补偿,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决定。所以,如果你要主张分得这套房产,就得证明自己的工作、生活必须要这套房产。

当然,还有一个釜底抽薪的方法,那就是竭尽全力挽回妻子的心,让她放弃离婚念头。

分享
收藏
写回答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热门阅读

Copyright 2018 52FuQing.com

分享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