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悬赏万元找到猫后拒付酬金,称凭什么随口说说就能要钱,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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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小女子说法如同放屁,当不得真,这就是言而无信,自己说出来的话又不承认,还真是无赖和无耻,她能如此消遣别人,也就是失去了自己的诚信,一个人没有了起码的诚信,那在将来不管干什么,别人也不会选择相信你,因为你就是一个毫无诚信之人,别人为什么要相信你,所以这害得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同样的话,她的这种行为非常可耻,既然发布悬赏,就应该履行自己的悬赏,现在人家按照你的悬赏找到了你的宠物猫,那你就理当支付给他人酬劳,如果不支付,那完全可以拒绝将猫还给她,甚至于还可以起诉她,因为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别人看到悬赏花时间去找,这就意味着别人接了你的活,现在活干完了,支付悬赏酬劳也是理所应当。
这件事情发生在杭州,在一小区的一女子养了五年的猫突然丢了,她着急之余在小区业主群里发布了一条悬赏公告,谁找到猫给一万块钱酬金,正好同小区的一男子发现了这只猫,便告知了这个女子,而这个女子虽然提着水果之类的上门感谢男子,可是只字不提悬赏一事,这让男子觉得不舒服,便主动提了这件事情,可是这个女子却撒谎说猫是别人找到的,钱给了别人。
这个女子的谎言被揭穿的时候,竟然耍起无赖,说自己就是随便说说,怎么能当真。就像那名男子说的那样,不要是情分,但是你只字不提那就是你过分,是在消遣别人玩呢,这让男子觉得非常气愤。
这个女子无耻,这点毋庸置疑,同时还应该说明一点,她发布的悬赏告示那可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她拒不支付这钱,如果那名男子较真,完全可以起诉,这可不是玩笑话,也是一个人的诚信问题。而这个无耻的女子还真没有一点诚信可言,就看这个男子想怎么解决,如果想着算了,也就当认清楚了一个人,如果要较真,那就起诉她,起码要好好恶心一下她。
既然发出悬赏就应该信守承诺,否则何以立信?该女子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对悬赏的违背,提供线索的业主其实是可以起诉她的。
事情就是杭州一业主悬赏1万元找猫,后来同小区的其他业主提供线索将猫找回,但猫主人仅带了礼物上门致谢绝口不提赏金的事情,还P了假的转账截图,号称将钱给了提供线索的其他业主。最后猫主人在这事闹上网后发布了致歉声明,但赏金仍未支付。
在这个事件中猫主人的所作所为实在有些不地道。为了找回自己的猫,选上1万元,可是找到之后又反悔,这不是明显在忽悠大家帮她找猫吗?这样的人哪有半点诚信可言,明显已经挑战了普通的社会秩序。这样的所作所为是要遭到大家唾弃的。
据说猫主人在一个宠物群中被其他人怂恿制作了假的转账记录,以欺骗提供线索的人。在法律上,其悬赏广告可以称之为一种单方面要约和承诺,别人一旦提供了线索,这种要约就是成立的,猫主人应该按照约定提供赏金,否则就是违约。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就是之前,特别想找到自己的爱猫,于是高额悬赏,一张口就说了10000元的高额酬谢。这个钱,谁看到谁都会感觉是笔巨款吧,所以,接下来,我感觉正常的情况是:大部分人也会稍微注意一下,是不是我们经常走过的地方,会有这只猫的存在?
一方面是关心这个小猫,另一方面,真的是酬劳太动人心了!
毕竟是一万元,不是小数!
接下来,事情就按照正常思路去走了,在这么多人的注意下,这只猫无所遁形。被一位业主发现了。
于是,通知猫主人。
猫主人喜获小爱猫。
那问题又来了,这一万元,对于那位提供线索者,人家要是本分,不要也是情分。
猫主人可笑的事情出来了,她舍不得了,她可能在想:怎么当初不说是一千呢?怎么当初不写这么实在呢?可怎么拒绝给呢?毕竟这一万,她是标准的舍不得。
于是,她开始毁约了。还搞笑的搞出了一个假的转帐证明。真的是太可笑了!
这个她自己创立的约定,被她自己亲手毁掉了。
这只猫,如果知道自己主人是这么个主,有可能 会,再一次,离家出走!丢 不起猫脸啊!
这件事,很简单,猫主人毁约了。
如果那位找到猫的人想告她,起码能再想办法挣回到一部分钱来的。
这位猫主人,缺少诚信意识,更缺少契约精神。为人所不齿也!我觉得,我如果是那位报信人,以前还真不想要这10000元,这么一来,不蒸馒头蒸口气,还真得报案呢!让法律来解释解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