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姐结婚已24年,去年家里拆迁她回来争拆迁款,说男女平等,大家觉得该给她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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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她的户籍没有迁出,那么她就有权享有她的那份补偿面积和安置费用。当然,如果政策上没有她的份,那么她想雨露均沾就得看家长们是怎么想的了。
如题所述,有一户四口之家,夫妇俩有一儿一女,女儿甲是姐姐,儿子乙是弟弟。姐姐长大成人后,很快就嫁做人妻离开家里,而儿子没有另立门户。姐姐嫁人24年以后,家里土地和宅基地住宅都被征收,获得大笔拆迁补偿款。姐姐得知以后,心急火燎地赶回家里,要求父母给她一点拆迁款。姐姐义正辞严地打起男女平等的大旗,要求父母一碗水端平。那么,姐姐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及三项基本补偿:土地、房屋的补偿;安置补偿;面积补偿。如果姐姐户口仍然没有迁出,那么相应的她名下的土地补偿和面积补偿是属于她的,她提出返还要求的则父母应当予以返还。当然,如果姐姐户口早在嫁人时就迁出去了,那么她就不能获得相应补偿。
因此,如果姐姐依法不能获得补偿的,她找父母要求给钱的,给不给就看父母的想法了。如果父母都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有必要再给她,姐姐就不能强行索取,并且不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当然,如果父母认为现代社会还是要男女平等,从自己那份补偿款中拿一部分给姐姐的,那也无可厚非,弟弟不能更加干涉,更不能以此要挟不履行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户口还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面临拆迁时相当值钱。
如果说法律意义上来说,肯定有她的一份,但是从多数地方的传统上来说,女儿嫁出去了,不管娘家怎么有钱,也基本没有去和儿子分家产的说法,这种情况也是普遍存在于全国各地,但是当今社会来说,女儿跑到娘家分家产的情况还是很多,而且最后或多或少都会分的一部分。
按照法律来说,女儿肯定也有继承娘家家产的权利,应该和儿子一样享受同等待遇,这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往往这种情况下,同根相煎的情况也就凸显了出来,最后亲情往往会被金钱击败,哪怕是兄弟姐妹成为仇人,也会去争夺,到头来没有了一点血肉相连的亲情。
题主叙述的这种情况也是一个很普遍的情况,以前儿子女儿家庭状况一样,谁也不会眼红谁,可是一旦挨上拆迁,那就不一样了,近年来成为拆二代,一夜之间翻身暴富的比比皆是,原来贫穷,挨上拆迁,一夜之间拆迁几百万上千万,这肯定会让女儿眼红。
因为钱不管是什么人,都喜欢,尤其是对于家庭一般的人来说,突然天降横财,那是不可思议的,同为兄弟姐妹,那些巨额拆迁款让儿子一个人拿了,作为女儿一定会眼红,十个九个会去分这笔巨额拆迁款。
这和嫁出去多少年没有关系,虽然说你的姐姐嫁出去24年,作为你们共同长大的家,遇到拆迁,也应该有她的一份,但是你肯定不愿意给你的大姐分这一份,觉得她是外人,没权利分拆迁款,那你就错了,她还真有资格分一份,假如你强制不给,或许她会走法律程序,和你彻底撕破脸来争夺属于她的那一份,所以说建议你还是适当的分一点给她,毕竟她也是你的亲姐姐。
在法律上,不论男女都是平等的,都平等的具有继承家产的权利。但长期以来的社会传统,则认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女儿无权再过问娘家财产。
首先,子女平等的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规定在继承法中,这个主要指的是遗产。像题目中的情况,家里的拆迁款其实还属于父母两人所有,这时候父母是有权利决定自己财产的处分的。
这个时候大姐来争其实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因为拆迁款还是父母的财产,并不是遗产,这时候也不存在男女平等继承的情况,父母愿意分给谁就分给谁,子女是无权干涉的。在中国的传统上也存在这样的情况,父母往往把自己的财产分配给儿子而拒绝分配给女儿。
所以从题目的描述上来看,这时候父母是有权决定不分给大姐的,只是大姐的心里边会觉得难以接受,觉得父母会偏向儿子,但这并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