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录制浙江卫视《追我吧》时猝死,摔到后几分钟才有人发现,节目组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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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这起猝死应该属于意外事件,想来浙江卫视并没有多大的责任。因为本身电视节目录制应该是低风险的活动,浙江卫视并没有太大的过错。
其一艺人猝死应该和其自身疾病有关。正常来说,艺人本身应该有一些身体疾病或者暗疾,这是死亡的根本原因。估计死者家属也不会同意尸检,想必最终就作为意外事件处理了。
其二如果非要说浙江卫视的责任,想必就是凌晨一点半还在拍摄比较惹人诟病了。但这本身是艺人自愿的工作行为,所以也说不上浙江卫视有多大点的过错。感觉最终浙江卫视提供一部分慰问金的可能性比较大。
其三完全从法律方面来说,这本身是一个典型的工伤事件。但艺人不是浙江卫视的员工,双方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不可能缴纳工伤保险。正常来说,浙江卫视会替艺人购买保险,保险公司自然会为这种意外事故提供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