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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老人撞男童离开时被拦,老人几分钟后身亡,死者家属索赔40万:咽不下这气,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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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孙女士没有过激言语和动作,那就没有任何问题。对认为谁死谁有理的人,只能奉陪他打官司到底了。张嘴就要四十万,感觉是在讹人啊。

事情是一个57岁的老人在小区里骑自行车撞到男童,男童脖子已经受伤流血。老人执意骑车离开,被孙女士拦阻。后来老人辱骂孙女士,却自己倒地身亡。事情经过相对简单,感觉就是肇事者打算逃逸的段子。然后死者家属号称咽不下这口气,起诉孙女士索要四十万。

看完这种案子,倒吸一口冷气。这几年来,谁死谁有理的事情不断发生。整个过程中孙女士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只要孙女士拦阻的时候,没有骂人没有动手,就证明其行为完全合法,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从而导致老人

在一些类似的案子中,如果孙女士跟老人发生了争吵,从而导致老人情绪激动死亡,就需要承担一定得责任了。本案中的老人其行为令人不齿,撞到别人孩子还想着逃跑。最终出现这样的结局也有些可悲。

倒打一耙来形容家属一点都不过分,首先老人有错在先,他作为成年人撞了人,却没有承担起责任,而是想着离开,当然不可能让离开,不管是法律也好,家属情绪也罢,都不可以让他安然离开,所以拦住让他承担该承担的责任也是理所当然。

这件事情发生在9月23日,在河南信阳一小区,郭姓老人骑自行车撞到了小区一小男孩,可是郭某撞伤孩子后并不是负责任,而是骑车离开,这个时候目睹这一切的孙女士看不惯这种情况,便拦住了郭某,要求承担责任,可是郭某辱骂孙某,并且当时还有小区物业人员,孙某并没有任何动手,只是理论,这个时候郭某倒地不起,孙某拨打了120和报警电话,但是郭某已经死亡,情绪激动的郭某女儿到现场后厮打了郭某。

因为这件事情死者郭某将孙某和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万,以及要求孙某道歉,家属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可是这件事情来说,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讲,郭某家属有些无理取闹,这件事情错并不在孙某,孙女士是正义的一方,郭某虽然不幸死亡,可是这是他自身身体原因,这个期间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所以说孙某没有错误。

也完全没必要道歉,更谈不上赔偿,郭某有错在先,作为成年人撞到未成年孩子,却不能承担起码的责任,而是想着逃之夭夭,确实令人不耻,其家属要求索赔和道歉更是无理取闹,自家老人虽然死亡,但不代表死亡就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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