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府推行“四不”抗疫政策:不检测、不隔离、不收治、不公布!是尊重人权的表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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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消极对抗疫情的“防疫政策”,看似尊重了社会公民的民主自由,充分尊重了公民人权,但是,从长远看这样做是极不负责的,很有可能会引发大面积的疫情扩散,从而危及所有公民的人身安全。由此观之,这在本质上是漠视人权。
据报道,瑞典直接向新型冠状病毒缴械投降,不检测,不隔离,不收治,不公布。不公布,就是不对外界公布瑞典的疫情,不让外界知道瑞典到底有多少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检测,就是出现感冒发烧、咳嗽的症状之后,不管你是不是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都不用检查。不隔离,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的人,或者是来自疫情重灾区的外籍人士,不用隔离,爱去哪去哪,不担心疫情会因此扩散。不收治,就是不主动要求患者去医院,患者想去医院,就去医院,想去旅游就去旅游,这是瑞典的自由!瑞典这种向新型冠状病毒投降的行为,不仅会让瑞典有全民感染的风险,不仅会让瑞典成为重灾区,还会连累其他国家!在瑞典已经向新型冠状病毒缴械投降的情况下,世界各国最重要的,是限制瑞典人入境,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从瑞典方向“输入”!
我认为,所谓人权,最根本的权利在于生命权。如果生命权面临威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其他依附于生命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都将不复存在,都将不再有任何意义。因此,瑞典此举看起来是尊重公民的自由人权,实则是对公民人权的彻底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