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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马甲奇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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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有奇案,津门有奇谈,欲知其中事,需听大狮言。

民国三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947年,4月5日下午,一男一女来到滨江道中美洗染公司,将一件马甲交到柜上,交由洗染公司代为清洗。

二人当中,男子名叫黄哲,时为河北天津地方法庭推事。女的叫吴新,与黄哲乃为夫妻关系。

只因走得匆忙,二人竟忘记在马甲垫肩当中藏着的私货,分别为金锭一枚、手镯一双,钻戒一个,以及美钞50元。

直到十一天后,吴新才猛然想起马甲中藏有私货之事,遂急忙找到黄哲,一并前往中美洗染店索取。

不曾料想,马甲拿到手后,却发现垫肩不翼而飞。吴新惊诧之余,怒向店员索要,扬言洗染公司私盗客人财物,他要跟洗染公司打官司。

尽管是民国,但那时已经遵循顾客是上帝的原则,店员请他不要动怒,有事慢慢说。查看底档之后,店员称此类衣服在洗染过程中,会将垫肩单独取下来清洗,目前垫肩不在公司内,而是在工厂内。

随后,夫妻二人与店员一同来到工厂,果不其然,垫肩正在这里。取来一看,金锭和手镯尚在,而钻戒和那五十元美钞却不见踪影。

黄哲再次大怒,当场质问洗染工厂的经理王某:“你们这是干嘛,你们这是偷窃,东西一准儿是你们的店员偷拿了,只要把东西交出来,咱嘛事儿没有,你要不交出来,那没得说,咱们打官司去!”

王经理随后找来负责清洗垫肩的工人李振钊、严志高,问他可否在客人的垫肩当中看到过钻戒和美钞。李振钊与严志高予以否认,说根本没有看到什么钻戒和美钞。

黄哲自然不依不饶,他叫嚣:“我不管你们谁拿的,总之东西是在你们这儿丢的,东西找不回来,你们必须照价赔偿,要不然,我跟你们没完!”

王经理据理力争:“你说东西丢我们这儿,就丢我们这儿。你当时在我们公司登记的时候,可没说里面藏着私货呢。我们没有赔偿义务,有能耐,你找副爷(旧式对军警的称呼),咱当着副爷的面儿评评理。”

黄哲大怒,遂拿起电话报了警。放下电话后,黄哲指着王经理鼻子叫嚣道:“你们算是把我惹怒了,我官面儿有人,三天枪毙你们这些鬊鸟,七天封了你中美洗染的大门!”

王经理嘛样的横主儿没见过,还能怕他么?当即跟他翻呲(争吵)起来,差点大打出手。

随后,副爷来到,将黄哲两站口子,以及王经理、工人李振钊和严志高带到警局,而后转交法院处理。

民国时期的天津卫,百姓有事动不动就打官司,小报记者整天蹲在法院门口,有点风吹草动,马上添油加醋大书特书。

法庭之上,双方唇枪舌剑,各说各的理。正在剑拔弩张之际,有一名小报记者给审判推事杜文元递上一张字条,上写:“今日之原告黄哲推事之夫人吴新,乃是昔日贪官刘乃沂之小妾金红。”

金红乃为艺名,她大号张红英,化名吴新芝、吴新,乃是个风尘歌女出身。昔日国民政府高官刘乃沂将其包养下来,让她给自己当了小妾。刘乃沂因贪污巨款摊上官司之后,她被大夫人尚氏赶出家门,自此便没了着落,只好回到江苏老家,期间已经有了刘乃沂的骨肉,后来产下一子。

翌年,得知刘乃沂被处决并发还一部分财产,因此携带幼子来津,找刘乃沂之妻尚氏索要财物。但遭到尚氏拒绝,金红一怒之下告了尚氏,而担任这桩官司的推事正是黄哲。最终在黄哲的帮助下,金红赢了官司,得到1500元美钞的赔偿。

黄哲自此私下与金红相会,继而同居一处,金红化名吴新,与黄哲双宿双栖,出双入对,俨然成了一对美满夫妻。

那些藏在垫肩中财物,实则是刘乃沂生前送给金红的私房。金红尽管跟黄哲同居,但对他的为人并不是很放心,因而将部分财物藏在垫肩中,以备不时之需。

日子久了,这事儿竟忘记了,直到将马甲送到中美洗染公司的十一天之后,方才想了起来。

此案于1948年5月29日下午3点半,由河北天津地方法院做出最后判决:中美洗染公司并无过错,经理王定发,工人李振钊、严志高无罪。

随即《大公报》最先报答了宣判结果,却不料引发轩然大波。百姓并不关心中美洗染公司怎么判,关心的是地方法院推事黄哲利用职务之便霸占金红、恐吓中美公司,应如何处治?金红手里的金钱是否为刘乃沂贪污所得?刘乃沂贪污的产业又是如何处置的?

此后不免又是一番竞相报道,黄哲为口舌所扰,丢了差事不说,更是没脸见人,因而躲起来,金红同样躲了起来。后面发生的事情实在荒唐,不提也罢,最终这桩案子在6月戛然而止,报业一夜之间不再报道此事,原因是受到了压力。

根据小报消息,金红在这次风波之后,不再与黄哲同居,而是改为与另一位姓苏的议员相好。三个月后,两人双双死于花柳病。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天津发生了一起偷盗案,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起看似不大的案件,竟然又牵出了背后的一件惊天贪污案,这便是被称为“民国八大奇案”之一的“马甲藏宝案”。

洗衣店清洗衣物,马甲中财宝丢失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5日下午,天津著名的洗衣公司中美洗染店正常营业期间,店中一位叫吴新的女顾客,突然与店员激烈争吵了起来,说自己缝在马甲垫肩处的金锭一枚、手镯一支、钻戒一支、美钞五十元全都不见了。

吴新手里捧着垫肩被拆烂马甲,当着店里顾客的面,指责洗衣店见财起意,盗走了自己衣服中的财物。店员自然不认账,而且拿出收货单来证明,表示对方当时带来的马甲里面根本没有财物。争吵之下,吴新破口大骂,“如果不给老娘赔,我就把你们通通枪毙”。

双方争执不下,店员只好打电话到警察局,希望警察前来调查此事。然而,当警察赶到之后,却在一个中等身材男人的指挥下,二话不说就将洗染公司经理黄定发和洗染工人严志高、李振钊抓了起来,并对其他人说道,“如果不照价赔偿,你们这店就别想开了,老板也得被枪毙”。

原来,这中等身材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吴新的丈夫黄哲,他乃是天津地方法院刑庭的推事,官职虽然不大,但平日里由于工作关系,自然认识不少司法体系的官员,因此气焰极为嚣张,心想凭借自己的关系,对方不得不妥协。

很快,黄哲便将洗染公司告上了法庭,然而到了5月29日,天津地方法院刑庭却宣判洗染公司三人无罪,黄哲也没有再继续追究。然而,此案迅速引发轰动,不仅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就连河北高等法院院长邓哲熙也一再派人调查,北平监察使署也表示必须“一肃官箴”。

那么,吴新真的将财物藏在了马甲中吗?而小小的一件盗窃案,且在原告已经不再追究的情况下,却又为何能引发如此大的轰动呢?

马甲案背后的案中案,国民政府十亿巨贪

黄哲之所以选择息事宁人,主要还是因为吴新的身份引出了更大的麻烦。吴新原名张洪英,原为中原公司五楼凤凰厅的当红舞女,艺名金红,而早在嫁给黄哲之前,她曾经给国民政府高层刘乃沂做过一段时间三姨太。

抗战胜利后,面对全国各收复区不下4万亿元的日伪产业,国民政府曾派出大批军政官员前往各地接收,而刘乃沂便是以华北区海军专员办公处平津分处主任的身份进驻的天津,之后便认识了张洪英,将其纳为了自己的三姨太,张洪英则化名吴新芝。

彼时,这些接收大员们无不趁机大肆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接收沦为“劫搜”,致使民怨沸腾,当时广为流传的一句话便是,“想Z(中)Y(央),盼ZY,ZY来了更遭殃。”结果导致全国各地舆论哗然,为了平息众怒,蒋介石被迫决定对接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底,接收处理敌伪物资清查团”成立,分为七区十八组赶赴各地展开清查工作,而以以团长李嗣聪为首的一行八人,则负责对天津地区展开清查,而在为期两周的清查行动中,该团共查获三起大案,其中数额最大,影响最恶劣的便是刘乃沂贪污案。

8月26日,清查团在掌握了足够证据后,对刘乃沂实施诱捕,之后迅速率军、警、宪、处理局及海关等部门四十余人分为四组,分别对刘乃沂办公地和三处寓所进行清查。在两天的清查行动中,先后查获刘公馆3处、汽车两辆、黄金2000余两、美金1万元、养珠1万余粒、皮筒150余件、赤金镯12只、金表3只,还有洋灰、白糖、钢铁等其他物资,总价值共计达10亿元以上。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12日,蒋介石亲自下令,将刘乃沂枪决,一时之间轰动全国。而身为刘乃沂三姨太的张洪英,自然从刘乃沂贪污的巨款中获得了不少好处,而正因被牵扯进了此案,张洪英得以结识黄哲,并最终嫁给对方,改名吴新。

至于张洪英(吴新)到底有没有将财务藏进马甲,已经不得而知,但正因此案牵扯到了“刘乃沂贪污案”,才会引起国民政府高层的关注,并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然而,在黄哲的上下打点之下,此案最终却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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