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马甲奇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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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天津发生了一起偷盗案,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起看似不大的案件,竟然又牵出了背后的一件惊天贪污案,这便是被称为“民国八大奇案”之一的“马甲藏宝案”。
洗衣店清洗衣物,马甲中财宝丢失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4月5日下午,天津著名的洗衣公司中美洗染店正常营业期间,店中一位叫吴新的女顾客,突然与店员激烈争吵了起来,说自己缝在马甲垫肩处的金锭一枚、手镯一支、钻戒一支、美钞五十元全都不见了。
吴新手里捧着垫肩被拆烂马甲,当着店里顾客的面,指责洗衣店见财起意,盗走了自己衣服中的财物。店员自然不认账,而且拿出收货单来证明,表示对方当时带来的马甲里面根本没有财物。争吵之下,吴新破口大骂,“如果不给老娘赔,我就把你们通通枪毙”。
双方争执不下,店员只好打电话到警察局,希望警察前来调查此事。然而,当警察赶到之后,却在一个中等身材男人的指挥下,二话不说就将洗染公司经理黄定发和洗染工人严志高、李振钊抓了起来,并对其他人说道,“如果不照价赔偿,你们这店就别想开了,老板也得被枪毙”。
原来,这中等身材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吴新的丈夫黄哲,他乃是天津地方法院刑庭的推事,官职虽然不大,但平日里由于工作关系,自然认识不少司法体系的官员,因此气焰极为嚣张,心想凭借自己的关系,对方不得不妥协。
很快,黄哲便将洗染公司告上了法庭,然而到了5月29日,天津地方法院刑庭却宣判洗染公司三人无罪,黄哲也没有再继续追究。然而,此案迅速引发轰动,不仅新闻媒体多次报道,就连河北高等法院院长邓哲熙也一再派人调查,北平监察使署也表示必须“一肃官箴”。
那么,吴新真的将财物藏在了马甲中吗?而小小的一件盗窃案,且在原告已经不再追究的情况下,却又为何能引发如此大的轰动呢?
马甲案背后的案中案,国民政府十亿巨贪
黄哲之所以选择息事宁人,主要还是因为吴新的身份引出了更大的麻烦。吴新原名张洪英,原为中原公司五楼凤凰厅的当红舞女,艺名金红,而早在嫁给黄哲之前,她曾经给国民政府高层刘乃沂做过一段时间三姨太。
抗战胜利后,面对全国各收复区不下4万亿元的日伪产业,国民政府曾派出大批军政官员前往各地接收,而刘乃沂便是以华北区海军专员办公处平津分处主任的身份进驻的天津,之后便认识了张洪英,将其纳为了自己的三姨太,张洪英则化名吴新芝。
彼时,这些接收大员们无不趁机大肆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接收沦为“劫搜”,致使民怨沸腾,当时广为流传的一句话便是,“想Z(中)Y(央),盼ZY,ZY来了更遭殃。”结果导致全国各地舆论哗然,为了平息众怒,蒋介石被迫决定对接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底,接收处理敌伪物资清查团”成立,分为七区十八组赶赴各地展开清查工作,而以以团长李嗣聪为首的一行八人,则负责对天津地区展开清查,而在为期两周的清查行动中,该团共查获三起大案,其中数额最大,影响最恶劣的便是刘乃沂贪污案。
8月26日,清查团在掌握了足够证据后,对刘乃沂实施诱捕,之后迅速率军、警、宪、处理局及海关等部门四十余人分为四组,分别对刘乃沂办公地和三处寓所进行清查。在两天的清查行动中,先后查获刘公馆3处、汽车两辆、黄金2000余两、美金1万元、养珠1万余粒、皮筒150余件、赤金镯12只、金表3只,还有洋灰、白糖、钢铁等其他物资,总价值共计达10亿元以上。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12日,蒋介石亲自下令,将刘乃沂枪决,一时之间轰动全国。而身为刘乃沂三姨太的张洪英,自然从刘乃沂贪污的巨款中获得了不少好处,而正因被牵扯进了此案,张洪英得以结识黄哲,并最终嫁给对方,改名吴新。
至于张洪英(吴新)到底有没有将财务藏进马甲,已经不得而知,但正因此案牵扯到了“刘乃沂贪污案”,才会引起国民政府高层的关注,并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然而,在黄哲的上下打点之下,此案最终却不了了之。